本文认为,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是当前国民经济稳定增长的必要保证。目前推动经济增长的需求因素还不稳定,解决制约经济增长的体制和结构问题需要较长时间,我们要做好实行积极财政政策3-5年的准备,但其力度也可能会随着需求的平稳回升而逐步减弱。
为克服亚洲金融危机造成的不利影响,扩大国内需求,自1998年下半年以来,我国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确保了国民经济的平稳增长,2000年中央决定继续发行长期国债以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技术改造。这将是政府连续第3年大规模举债。那么,目前债务规模是否过大?财政的债务危机存在与否?“2000年会不会是实行积极财政政策的最后一年?”等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关注。
财政政策非“积极”不可
自1992年以来,我国经济增长已连续7年下滑,GDP增幅从1992年的14.1%下降到1999年的7.1%左右(预测值)。虽然由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亚洲金融危机等原因,使目前经济增速下降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长时间的下降已产生许多社会、经济问题,如不扭转这种趋势会使问题解决起来更加困难。解决我国内需不足、通货紧缩的问题,缓解日益严重的就业压力,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经济结构的调整,保证整个改革的顺利进行,都需要保持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当前经济增长的形势已经比较严峻了,必须采取措施抑制经济增长速度进一步回落。
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是进行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增长的主要手段。从货币政策来看,国家先后采取了连续降低银行利率、取消信贷规模、加大消费信贷、降低银行存款准备金率等措施,但由于体制结构和市场情况等原因使得单一的货币政策对刺激投资、消费的效果不大明显,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有限。而且,金融运行本身也出现偏紧趋势,基础货币投放渠道不畅,货币供应量和贷款增幅下降,1999年11月末M2增长14%,增幅比年初回落3.95个百分点;11月底,金融机构各项贷款比上年同期少增1000亿元,贷款余额增长12.3%,增幅已连续9个月逐月下降,成为近两年来的最低点。这对进一步采取积极货币政策治理通货紧缩产生了一定的制约。所以,从目前情况看,在财政、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下,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对刺激经济增长的作用更加明显。
1.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是当前国民经济稳定增长的必要保证
财政政策的主要功能是通过预算的盈余或赤字、债务规模的缩小与扩大,与货币政策相互协调配合对市场经济自发形成的经济周期波动来进行“反周期”调控操作。当经济运行处于低谷阶段,必须采取扩张性政策,只要经济总体上还没进入自发性扩张阶段,扩张性调控政策的取向就不能改变。目前,我国市场有效需求不足、通货紧缩等问题制约着国民经济的稳定增长,为此国家连续两年实行了扩张性财政政策,工业生产实现平稳增长,企业库存减少,经济效益出现明显回升,外贸出口大幅度增长,物价下降趋势也出现缓解。积极财政政策对抑制经济进一步下滑起到了积极作用,为经济重新启动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经济增长速度尚未进入稳定回升区间,1998年增发1000亿元建设国债并配合1000亿元银行贷款用于扩大内需,实现了当年经济的稳定增长,然而进入1999年,随着扩张性财政政策效应的逐步减弱,我国经济增长速度出现逐季回落,GDP增幅由1998年4季度的9%下降到1999年第1季度的8.3%、第2季度的7.1%、第3季度的7%。
鉴于此,国家在1999年下半年又增发600亿元国债并采取了一些相关举措,第4季度经济增长速度的下滑势头得到初步抑制,全年经济增长速度预计将达到7.1%左右,但民间投资增幅依然不高,说明经济增长仍主要依靠财政投资力度的加大。我国经济景气还未回升到相对稳定区间,市场预期还未普遍转旺,市场自发需求还没有出现明显扩大,如果不继续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两年来政策的实施成果将前功尽弃,我国经济仍可能陷入长期低速增长状态,对扩大就业、加快改革造成不利影响,因此2000年中央决定继续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续发长期国债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技术改造,继续执行好1999年出台的调整税收和收入分配政策以增加消费和出口,保证国民经济实现稳定增长。至于2000年以后的财政政策取向,将取决于2000年经济发展情况。如果2000年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明显回升,经济运行质量出现较大提高,就可以适当减小财政政策的力度,但从需求角度分析,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可能性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