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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论文:集贸税收一道亟需破解的难题_财经论文

论文作者:佚名    论文来源:不详    论文栏目:财经论文    收藏本页
范海坚 刘云昌

    整顿集贸市场税收秩序已经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国务院领导多次指示,要加大对集贸市场的整顿力度,规范税收秩序。那么,集贸市场现状如何?存在的税收问题是什么?税收秩序该如何整顿?
    从小打小闹到规模经营
    全国的集贸市场到底有多少?来自有关部门的统计显示,截至2001年底,全国各类集贸市场共有46795个,摊位数为6647691个。
    集贸市场从兴起之时的以街为市、以路为市,到后来的进棚子、进亭子,发展到现在,很多市场已经搬进了高楼大厦,与时下的大商厦一样气派。改革开放20多年来,集贸市场已从无到有,从小打小闹到规模经营,同时,众多市场已经开始探索专业化经营,在大市场中形成了专业性的小市场,如家电市场、家装市场、家具市场、建材市场、药材市场、服装市场等等,五花八门,各显神通。
    现在的集贸市场,货架子上除了过去的农副产品、手工业品外,更多的已是各种日用工业产品,基本上包罗了人们生产、生活需要的各个方面。人们走进任何一个市场,“零售”、“批发”、“批零兼营”的牌子随处可见。过去是小商小贩们大包小抱地肩扛手提,现在的集贸市场,在货物运送上已经是汽车、火车、轮船,甚至飞机一起上。在有些市场中,外国商人长期“驻守”,集贸市场的交易已经辐射到世界许多国家。
    有关人士认为,政府、企业、个人为了得到稳定的回报,都在积极投资营建集贸市场,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局面,市场网络遍布全国城镇、乡村。这些集贸市场作为商品流通的重要渠道之一,已经形成了多种经济成分、多类型、多层次、多功能的商品市场体系。集贸市场的一消一涨,一盈一亏都与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集贸市场在衔接产需、引导消费、解决就业、增加税收收入、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极大的作用。但是,由于一些职能部门对集贸市场长期的粗放型管理,在市场管理上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给市场管理和税收征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交易额看涨 税收增势不理想
    我国集贸市场数量众多,交易额年年增长,据工商部门透露,目前集贸市场年交易总额达几万亿元。而据税务部门提供的数字显示,来自集贸市场的税收总额却不足140亿元,集贸市场总体税负只有1%左右,在4万多个一定规模的集贸市场中年纳税额500万元以上的市场只有126个,其中1000万元以上的46个,5000万元以上的4个。很明显,集贸市场交易额连年看涨,但税收增势并不理想。那么,集贸市场的税收问题在哪里呢?
    问题之一:市场交易额有水分。据某地市场管理人员说,他所在的市场交易额是用来招商引资的广告词,2000年上报的交易额是7亿多元,实际测算只有2亿元;还有一家市场上报的交易额是30多亿元,实际大约只有10亿元。另据有关部门的调查发现,一些市场统计的成交额中,60%以上是场外交易,而市场税收只能来自场内交易。比如,某地著名的小商品城2001年的市场交易额超过两百亿元,而市场提供的增值税只有1亿多元。
    问题之二:费挤税的现象普遍存在。1998年全国集贸市场的摊位租金总额达202.2亿元,这是一个不小的数字。据调查,华北某市场的平均摊位租金达3000元,部分摊位租金达5000元~8000元。另外,工商管理费、治安费、卫生费、排污费、绿化费、用工费、消防费、人防费、防洪基金等十几种费加在一起,也是一个令人瞠目的数字。杂七杂八的费挤跑了本来不多的税。
    问题之三:低价销售税难收。在竞争中,集贸市场的业户特别是从事批发业务的业户往往采取降低价格的办法。如果以实际经营额确定其应纳税额,不要说利润,能否收回成本也成问题。税务机关在核定定额时不得不考虑业户的承受能力而心慈手软,很多业户的实际税负明显低于名义税负。
    问题之四:税源监控是难点。在集贸市场,个体工商户经常变换经营品种和范围,停业、歇业也是家常便饭,但很少办理有关手续。这使得“户籍管理”、税源监控成了难点。尤其是在早市、夜市,这种现象更为普遍。另外,市场经营业户大多是现金交易、无账经营,税务机关难以监控业户的进销情况。
    问题之五:有场无市发展难。一些地方觉得集贸市场投资见效快,利润高,不经过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就竞相上马,盲目投资。然而“场”虽建好,却难以成“市”;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繁荣市场,吸引业户,擅自出台与税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政策,搞所谓的封闭式经营;有的地方政府甚至要求市场主办方在优惠期内免掉包括工商管理费在内的所有费用,要求税务机关从低核定业户纳税额,然而优惠时期一到,一些业户就纷纷撤出,另寻他处,原先很火的集贸市场不久就垮掉了。
    问题之六:多头管理。一些市场跨着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由于实行属地管理,多个税务机关对其都有管辖权;一些市场里有省、市级企业经营,按直属征收原则,市场就要面对省、市、区三级税收征收单位。不同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力度不同,税收负担往往不一致。纳税人对此意见很大,纷纷从市场撤走。
    由此来看,集贸市场的税收秩序问题不仅仅是税收单方面的问题,地方政府利益、市场管理体制、税收征管手段等,都对集贸市场税收秩序有着极大的影响。要使集贸市场税收秩序走上规范的轨道,各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联合起来,对集贸市场进行一次集中彻底的整顿。
    统一规范、全面整顿、积极引导、分类管理
    集贸市场的税收问题已经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它表明集贸市场税收是到了该管管的时候了。那么,集贸税收该如何管,从何入手。
    有关部门提出的思路是,对集贸市场的税收秩序的整顿,必须坚决贯彻“统一规范、全面整顿、积极引导、分类管理”的方针。同时要坚持强化查账征收的方向不动摇,积极而稳妥地继续开展建账工作。在此基础上,大力开展清理漏征漏管户的工作,适时全面调整定额,全面推行电脑核定定额的方法,加强发票管理,强化以票管税,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另外,还要积极清理地方政府擅自出台的市场减免税政策,加强部门配合,广泛借助社会力量,建立健全有效的防范机制。
    整顿集贸市场是关乎百姓生活,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4月初,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4月底,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5月29日,由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卫生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开始对全国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进行检查。一场轰轰烈烈的整顿工作已经在全国拉开了序幕。
    有关人士认为,虽然集贸市场税收征管难度很大,但只要坚决贯彻“统一规范、全面整顿、积极引导、分类管理”的工作方针,把各项管理落在实处,集贸市场的发展必将迎来一个美好的明天。(中国税务报200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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