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省粮食部门推行会计委派制的动因
1998年4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朱镕基总理在讲话中,列举了国有粮食企业大量违纪违规,严重挤占挪用收购资金,导致经营亏损和财务挂帐急剧增加的大量事例,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粮食流通体制的弊端和国有粮食企业存在的问题,推行了以"三项政策一项改革"为重点内容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朱总理所列举的现象,在我省也不同程序的存在,有些地方和企业还比较突出,不仅损害了国家和农民利益,而且损坏了粮食部门的形象。要改变这种状况,把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推到位,把我们的事业推向前进0,必须加大企业内部监管力度。我们认为,推行会计委派制是一种有效的形式。
(一)实行会计委派制是确保国家粮食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的需要。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粮食生产和流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为保证粮食生产的稳步增长,保护农民利益,稳定粮食市场,国家在财力有限、各项建设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每年拿出大量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补贴粮食购销环节,支持粮食收购,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粮食生产和流通工作的重视。这引起资金管理得怎么样,能不能用在刀刃上,关系到粮食生产和市场稳定,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责任重大,必须有人来管,有人业监督。委派会计代表政府对企业实施监管,能够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方针政策。
(二)实行会计委派制是粮食系统加强核算,完善会计监督的需要。在1998年粮食专项检查和新增财务持帐清理审计中发现的粮食部门大量违纪违规现象,暴露了粮食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和现象的存在,扰乱了粮食流通秩序,损害了国家和农民利益,滋长了腐败。痛定思痛,教训是深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企业经营管理机制落后,缺乏有效制衡,对经营者监管不力,约束不严,少数企业经营者不顾国家利益片面追求企业和个人利益,经营行为短期化,是一个重要原因。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现代粮食企业制度,完善企业内部监督约束机制,需要实行会计委派制。
(三)实行会计委派制是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转变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职能的需要。粮食行政管理的政府职能与企业经营职能分离,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职能转变使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从大量的微观管理事务中解脱出来,把工作重点放在监督企业落实国家粮食购销政策,为企业创造良好外部环境以及对企业国有资产实施有效监管上来。要履行好这些职责,需要企业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作为宏观决策的依据,只有实行会计委派制,才能达到目的。
(四)实行会计委派制,是建议一支精干、高效、廉洁的粮食干部队伍的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享有充分的决策权、管理权和经营自主权。这对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是,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必然产生腐败。分析前几年粮食企业大量违纪违规现象,无不与缺乏行之有效的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直接相关。实践证明,仅仅依靠外部监督是不够的,还必须从企业内部进行严格的监管,把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置于会计监督之下,把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制度化,经常化,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和财务收支合法、合规,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保护干部的目的,实行会计委派制是有效形式之一。
二、 积极稳妥推行粮食会计委派制
我省粮食系统会计委派制分两个层次,即由同级政府对市、州、县粮食主管部门委派总会计师,各市、州、县粮食局对所属购销企业委派主管会计。总会计师委派工作由各级财政部门牵头,组织、监察、粮食、人事、编制等部门共同参与实施,总会计师人选优先在粮食系统内部选派,也可对社会公开招聘,财政管理,其人员编制、工资划转财政部门,享受财政部门公务员待遇。购销企业主管会计委派工作由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在粮食系统内部公开考试,择优委派,其工资由派驻企业比照单位副职平均年薪120%的标准,分季上缴主管粮食局,由主管粮食局专户储存,按月发放,其它福利享受企业副职待遇。我们在推行会计委派制过程中,始终围绕如何充分发挥委派会计的作用开展工作,用制度作保证,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稳步推进,确保会计委派制落到实处。截至今年10月,全省市、州、县粮食局委派总会计师已基本到位,购销企业委派主管会计877人,委派到位率达91%。此外,今年8月省粮食局机关还向局直14家企事业单位委派了32名财务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其中轮岗面达到65%以上。我们的主要作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