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跨世纪之前夕,中国人最应深省的是中国文化与‘现代性’课题∶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中国文化是一被变项,也是一自变项,现代化之路是多元的,‘现代性’也可以是多元的。但有没有可能出现‘中国’的现代性?主要视乎中国文化能不能及如何回应现代的普遍性问题。”1
这里指出了“现代”或“现代化”、“现代性”有它的普遍性,2 或毋宁说,当谈到“中国的现代化”或“现代性”时,“现代”一类概念本身就是在指示一种普遍性、指示一种近数百年、尤其二十世纪以来,各个国家、各个民族先后不同程度地、不管愿意或抗拒与否都被卷入的一个世界性历史进程,并且,这一过程首先是在西方世界发生的,并首先在那里得到仔细的阐述、分析、反省和批评。我想,任何一种对“现代”的研究,任何一种对各民族“现代化”道路或“现代性”之独特性的强调,都不宜否认或脱离这一基本事实。因而,在分析“现代”时,不宜如弃敝屣似地匆忙摈弃西方的一些分析范畴。
但是,中国走向“现代化”的道路显然又是相当独特的,中国“现代性”的烦恼也无疑将越来越多地显示出自己的特殊性。这不仅对中国是这样,对其他国家和民族也是如此。换言之,“现代”将越来越多地被全球、被世界各民族和各国所分享和负担,西方的色彩可能淡化,而非西方的色彩却可能突出起来。这种前景又是深深地植根于各民族不同的文化传统,植根于过去。中国走向现代化的巨变,虽然自十九世纪被西方激起之后,大致到二十世纪才真正发生并初步成形,但是,走向“现代”的某些趋势可能在中国内部却早已存在,并在发展中呈现出与西方迥然有别的特点。
实际上,我们已经看到不少学者寻找中国内部固有的“现代”因素的种种努力∶一些马克思主义学者尝试从宋、明、清,或更早的时期发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商品经济的萌芽;另一些受到韦伯式问题启发或刺激的学者则试图在中国乃至东亚发现可以支持工业化或者民主化的精神因素、价值观念或者某种张力。这些尝试是有意义的,但可能尚未充分考虑到中国历史上“现代”因素的独特性。因而,他们寻找的东西可能恰恰是虽然“现代”、但在中国历史上却相当缺乏的东西,而中国历史上缺乏这些东西并不意味着中国历史上缺乏“现代”因素和倾向,尤其是如果我们恰当和全面地理解“现代”,理解“现代”不仅是一个偶然的产物,而且是人类社会演变的某种大势就更其如此。
我在此也想做一种从中国的内部、以一种较长远的眼光,探究中国的过去与“现代”关系的初步尝试。借助于托克维尔考察欧美近代以来的社会变迁所形成的一个概括,本编试图对中国自春秋战国之际封建世袭制解体以来平等的趋向提出一种概略的描述。这一平等的趋向与西欧中世纪封建制崩溃以后的平等潮流既有相合之处,同时又有自己的显著特色。托克维尔以平等的发展来概括一个走向“现代”的世界性历史进程,中国与西方相遇以后自然不可能自外于这一进程,但问题是在中国社会的内部也早就发展着这一趋势。
我们可以先大略浏览一下中国从秦汉至晚清二千多年来大致不变和发生变化的方面,对基本不变的方面我们可以指出∶君主制、官僚制、政教合一、士农工商、宗法关系的社会格局,相对停滞的经济发展水平等等。对变化的主要方面我们则可以指出∶版图或经济地域由里向外的扩展,尤其是在北方部族的压力下自北向南的不断拓殖;人口大致有了十倍的增长;土地私有及小农化日益发展,租税由征收实物变为征收银钱,徭役也渐变为募役,货币经济亦曾有过兴盛的发展,农业耕作日趋集约化;中央统一帝国的形成并趋巩固;君主专制加强,相权下降,内部篡代越来越不可能;官僚组织日益完备有序,入仕机会扩大,统治阶层从下层吸收其成员的措施已演成一套客观严密的制度;法令细密,废除了肉刑,刑罚的残酷程度也得以减轻;奴隶日渐消失,贱民也在减少,贵族门弟阶层消失,身份越来越不固定,劳动力渐渐可以相当自由地流动(虽然并无多少这样的机会);家族纽带在民间社会中虽仍相当凝固,但越来越退出上层政治的领域;文化教育亦趋普及,纸和印刷术的发明推动了文化的扩展,其应用和效果远超过火药和罗盘;儒家意识形态获得统治地位之后,显示了它极大的吸纳、包容和同化力量,这包括佛教的中国化以及北方部族入侵和入主中原之后的多次大规模汉文化化等等,这些变化当然是就总的趋势而言,尤其是就最后在明、清所达到的状态而言,中间不无曲折和反拨。这些变化是和平的、渐进的和积累的,并无彻底的断裂、变革和创新,这并不是说其间没有暴烈的实践,而是说那些不时迸发的暴烈实践并未带来社会结构实质性的变化,故从变化迅速的现时代或短时段的眼光看社会不免呈“停滞”或“缓进”之象。但它的内部实在又酝酿并产生了相当的变化,对这些变化我们是否可以用一个总的名称来概括呢?它们是否仅凭自身最终也将把中国带入某种“现代社会”呢?对此还邃难判断。但在上面的变化中,我们看到至少有不少方面是指向平等、指向等级关系的松解的。
但是,我在本编中尚非全面地考察这一平等的趋势,而只是从一个在我看来十分重要的侧面∶即联系中国两千多年来先为荐选(察举),后为考选(科举)的选举制度的发展,来考察一种进入统治阶层的机会平等的发展及其所带来的社会变动。
平等作为“现代”的基本特征
托克维尔1848年在为《论美国的民主》写的“第12版序言”中提醒他的读者,该书的每一页都在向人们庄严宣告∶“社会正在改变面貌,人类正在改变处境,新的际遇即将到来。”3 那么,他所观察和感受到的这个新的时代、新的社会,具有什么样的基本特征呢?
托克维尔并不很严格地定义和区分他所使用的一些基本概念,有时异名同义,或同名异义,4 但他相当清楚和直接地表述了《论美国的民主》的中心思想。他在全书一开始就写道∶他在美国所见到的事物中,最引起他注意的,“莫过于身份平等”,5 身份平等“赋予舆论以一定的方向,法律以一定的方针,执政者以新的箴言,被治者以特有的习惯”。6 15年后他又回顾说,该书“写作时始终专注的一个思想,是认为民主即将在全世界范围内不可避免地和普遍地到来。”,7 然后,他又重申了该书“绪论”中所说的话∶
身分平等的逐渐发展,是事所必至,天意使然。这种发展具有的主要特征是∶它是普遍的和持久的,它每时每刻都能摆脱人力的阻挠,所有的事和所有的人都在帮助它前进。
以为一个源远流长的社会运动能被一代人的努力所阻止,岂非愚蠢!认为已经推翻封建制度和打倒国王的民主会在资产者和有钱人面前退却,岂非异想!在民主已经成长得如此强大,而其敌对者已经变得如此软弱的今天,民主岂能止步不前!8
从以上的引文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出,托克维尔所说的“民主”与“平等”(或更确切地说“身分平等”)是相通的,是经常可以互相代用的。这和我们现在常常把“民主”仅理解为一种政治统治方式,把“平等”理解为社会经济利益方面的平等是有差别的。9 托克维尔的眼光是投向整个社会而不仅仅是政治。拉斯基指出:托克维尔使用“民主”一词时有些含混,他有时用“民主”一词指“代议制政府”,有时指散漫的“民众”,有时指“普选制”,但他基本上是把“民主”这个词看成是社会的各个方面走向平等的趋势的同义语,10 雷蒙·阿隆也认为托克维尔没有明确区分社会状态和统治方式,然而他最常用“民主”指一种社会状态而非一种统治方式,民主首先是一种社会事实∶即地位平等。11 “民主”在托克维尔那里主要不是被视作一种政治统治方式,而是一种社会状态,这种状态的主要特征就是平等。
托克维尔描述了在欧洲,尤其是在法国发生的不可阻挡、不可逆转的平等进程。他回顾了七百年前的法国,当时法国被少数占有土地的家族所据有,权力世代相传,而地产则是强权的唯一源泉,但后来僧侣阶级的权力开始建立并很快扩大起来,僧侣阶级并对所有的人都敞开大门,本是农奴的神甫现在可以与贵族平起平坐,法学家、金融家、文人,也开始形成一些独立的阶层,并与王室、贵族分享政治权利,而贵族与国王的相互斗争也给下层阶级参政提供了机会,贵族有时为了反对王权而拉拢人民,国王则总是以最积极和最彻底的平等主义者自诩,如路易十一和路易十六,始终关心“全体臣民在他们的王位之下保持平等”,工艺方面的新发现,工商业方面的改进,也都不断在人们中创造出新的平等因素,平等的观念也在广泛流行。过去七百年内所发生的大事都在推动平等:十字军东征和对英战争消灭了一部分贵族,地方自治制度把民主的自由带进了封建的君主政体,新崛起的新教宣布所有的人都能同等地找到通往天堂的道路,美洲的发现为平民开辟了千百条致富的新路。
这样,对这七百年,托克维尔说∶
如果我们从十一世纪开始考察一下法国每五十年的变化,我们将不会不发现在每五十年末社会体制都发生过一次双重的革命∶在社会的阶梯上,贵族下降,平民上升。一个从上降下来,一个从下升上去。这样,每经过半个世纪,他们之间的距离就缩短一些,以致不久以后他们就汇合了。
而且,这种现象并非法国所独有。无论面向何处,我们都会看到同样的革命正在整个基督教世界进行。12
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托克维尔指出了法国大革命与旧制度的内在关联。他认为法国大革命的实质是一场争取平等的社会政治秩序的革命。13 但是,在堤坝被冲决之前,平等的浪潮早已把大堤冲激得百孔千疮了。法国大革命只是给了它公开和最后的猛烈一击。当然,法国大革命由此开启了新的世界性平等潮流则又另当别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