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传在汉文帝时,已下令将正月十五定为元宵节。汉武帝时,“太一神”的祭祀活动定在正月十五。(太一:主宰宇宙一切之神)。司马迁创建“太初历”时,就已将元宵节确定为重大节日。
另有一说是元宵燃灯的习俗起源于道教的“三元说”;正月十五日为上元节,七月十五日为中元节,十月十五日为下元节。主管上、中、下三元的分别为天、地、人三官,天官喜乐,故上元节要燃灯。
元宵节的节期与节俗活动,是随历史的发展而延长、扩展的。就节期长短而言,汉代才一天,到唐代已为三天,宋代则长达五天,明代更是自初八点灯,一直到正月十七的夜里才落灯,整整十天。与春节相接,白昼为市,热闹非凡,夜间燃灯,蔚为壮观。特别是那精巧、多彩的灯火,更使其成为春节期间娱乐活动的高潮。至清代,又增加了舞龙、舞狮、跑旱船、踩高跷、扭秧歌等“百戏”内容,只是节期缩短为四到五天。
关于元宵节的来历,民间还有几种有趣的传说:
关于灯的传说
传说在很久以前,凶禽猛兽很多,四处伤害人和牲畜,人们就组织起来去打它们, 有一只神鸟困为迷路而降落人间,却意外的被不知情的猎人给射死了。天帝知道后十分震怒,立即传旨,下令让天兵于正月十五日到人间放火,把人间的人畜财产通通烧死。 天帝的女儿心地善良,不忍心看百姓无辜受难,就冒着生命的危险,偷偷驾着祥云来到人间,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人们。众人听说了这个消息,有如头上响了一个焦雷。吓得不知如何是好,过了好久,才有个老人家想出个法子,他说:「在正月十四、十五、十六日这三天,每户人家都在家里张灯结彩、点响爆竹、 燃放烟火。这样一来,天帝就会以为人们都被烧死了」。
大家听了都点头称 是,便分头准备去了。到了正月十五这天晚上,天帝往下一看,发觉人间一片红光,响声震天,连续三个夜晚都是如此,以为是大火燃烧的火焰,以中大快。人们就这样保住了自己的生命及财产。为了纪念这次成功,从此每到正月十五,家家户户都悬挂灯笼,放烟火来纪念这个日子。
台湾元宵节的来历传说
前清时的台湾元宵,可由高拱乾的《台湾府志》(一六九六)得到一个粗略的印象:
,初十放灯,逾十五夜乃止,门外各悬花灯。别有闲身行乐善歌曲者数辈为伍,制灯如飞盖状,人之导游丝竹以次杂奏;谓之「闹伞」。更有装束昭君、婆姐、龙马之属,向人家有吉祥事作歌庆之歌,悉里语俚词,非故乐曲;主人多厚为赏赐。神祠,俱延僧道设醮祈安;醮毕,迎神。迎毕,置酒庙中,社众集饮;谓之「食供」。大抵数日之间,烟花火树之属,在在映带。又有一种豪门,挟鼠炮以角胜负,延烧衣履,人亦顾而乐之。
这段记载,大抵和中原节日习俗相彷佛。但到了胡建伟修《澎湖纪略》时(一七五九),已可看出台湾的地方特色逐渐形成:
各庙中张灯,男女出游,谓之看灯。庙中扎有花卉人物,男妇有求嗣者,在神前祈杯,求得花一枝或「亚公仔」一个,回家供奉,如困添丁,到明年元宵时,另做新鲜花卉、人物以酬谢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