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范文
按照省委组织部规定,本省省管大专院校党委组织部、郑州铁路局党委、黄委会政治部、部队政治部可以和我省县委以上各级党委组织部互相转移党员组织关系。高校向省外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时,需经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理。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的要求及分类列举如下:
1、转往省外介绍信开至: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组干处。例:
北京大学———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组干处
湖北省高校——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组干处
2、转往省管高校介绍信开至“某某高校党委组织部”。例:
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党委组织部
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3、转往河南省省直单位介绍信开至:中共河南省直工委组织部。例: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中共河南省直工委组织部
河南纺织高专—————中共河南省直工委组织部
河南商业高专—————中共河南省直工委组织部
河南省实验中学————中共河南省直工委组织部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中共河南省直工委组织部
河南省体育局—————中共河南省直工委组织部
河南财专———————中共河南省直工委组织部
篇二:
原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报告,长期拖延接转,超过6个月时间,造成脱党的事实。
要解决以上问题,就党组织来说,要按照党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党的组织。从事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党务干部要加强学习,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增强服务意识,减少组织关系介绍信接转过程中的差错。就党员而言,要加强党的知识包括组织关系接转知识的学习,增强党性观念。在新的历史时期,党员管理工作中确实存在许多问题有待于解决,客观上确实给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造成一定的困难,但是,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遇到问题应及时向党组织报告,主动找到党组织处理你所遇到的问题。
-----特殊情况下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1.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学生党员,组织关系一般应放在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党组织,即应该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父母工作单位,也可将组织关系暂挂靠在各级人才交流中心或省、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经联系确有实际困难的同学,在学校党组织批准同意的前提下,也可将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所在学校基层党组织,一旦落实工作单位,应及时转移组织关系,组织关系留校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年。组织关系留校后,要按时缴纳党费、书面或电话汇报思想、定期参加组织生活等。
2.出国或去港澳定居的党员,在出境后即停止党籍,其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要转到县或相当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保存备查。
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在学成回国之前,党的组织关保留在单位部门,待回国后,经组织了解,可以恢复其组织生活。
篇三:
及时做好党组织增补工作。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增补班子空缺成员,健全党的组织、优化班子结构、增强班子功能。优化组织设置,保证有党员的地方就有党组织,有党组织的地方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制度。
强化制度规范,开展各种活动,不断提高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认真组织庆祝建党89周年、新中国成立61周年活动。以开展庆祝党建89周年、新中国成立61周年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现有活动阵地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集中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和市情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各项地税工作任务上来。
强化党员日常管理。继续推行无职党员设岗定职、党员活动日、服务承诺制、坚持“三联系、三评议”、“三会一课”等制度,不断完善党内生活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做好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的维护工作。
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发展党员认真执行党员工作“十六字”方针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程序,严厉纪律,2014年计划发展预备党员1-4名,严格把关,确保新党员质量,抓好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学习教育培训,全面实行发展党员预审制、票决制、预备党员转正测试等制度,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
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认真落实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四个长效机制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学习教育、党员管理监督、党内民主参与、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等制度机制。
抓好党员电教工作。积极探索机关远程教育工作,建立机关远程教育网点。按照党员电教规范化标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播放工作。
严格党费收缴工作。按照中组部有关规定和县委组织部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标准按时足额收缴党费。继续实行党费缴纳公示制。正确使用新《中国共产党组织介绍信》,及时 上报党员花名册、各类统计报表等相关表格。
2014年党建工作计划已经制定,各支部要按照计划中工作任务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党建工作计划,采取措施,狠抓落实。要以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工作,全面推动党建工作再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