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估价
自1998年中央颁布《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来,我市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推动各级各部门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认识,狠抓落实。总的看,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断增强,扣紧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路不断拓宽,举措不断创新,反腐倡廉建设机制保障作用日益突出。但对照中央《规定》,对照市委、市政府2008年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各单位工作还不平衡,一定程度上存在被动落实多,结合自身实际谋划少;常规抓法多,源头治理的思路办法突破创新不够,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抓教育、抓制度和机制深化、抓有效监督主动性不够,等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问题,有对党风廉政建设对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保障作用认识不清、摆位不够的问题,也有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点多、面广,对工作格局理不清,不会抓、不知怎么抓关键的问题。但认真分析,最根本的症结:
1、“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和作用发挥不到位。客观上毋庸置疑的是,各单位“一把手”总揽全局、谋划发展、亲历亲为担当关系全局的重点发展建设任务和稳定责任,压力大、任务重,在许多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上,由于对如何履行“第一责任”思路不清,都演变成了“谁主管、谁负责”,哪项工作上级抓而不放,哪项工作主要领导投入精力大的工作模式,从某种角度讲这无可厚非,但弱化“第一责任”倾向的问题是必须坚决避免的。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弱化“第一责任”,就会使其全局谋划落实的保障力降低,就会使非“一把手”亲历亲为不可的工作不到位,就会使该落实的工作和效果无督促而打折扣,特别是关系全局性、带有根本性的源头治本之策不能及时提出、问题不能及时有效解决。因此,解决各单位“一把手”总揽全局中履行“第一责任”思路不清问题,是强化“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和作用发挥的关键。
2、推动有效落实的机制不完善。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三个关键环节。在结合实际、突出关键、合理有效搞好责任分解的同时,加强责任考核是强化责任追究的前提和依据,是推动责任制落实的关键。过来工作中,尽管也有检查考评,但由于机制不完善,使“点多面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常常“陷入眉毛胡子一把抓”;考评力量整合不够,全局层面各项日常考评成果综合运用不够,促总结、找问题、给压力、促整改的功能没有得到应有强化;导向性不强,工作着力点和用力方向不明确;考评方法与时俱进不够,考评预期实现效果不能持续。
二、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解决好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的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机制上找出路,在完善机制上下功夫。个人认为,当前应着力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机制。
(一)要明确考评的目的意义
1、以考评促进责任制落实,强化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障。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带有全局性的根本工作制度。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评,就是要通过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格执行和有效落实,进一步促进“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健全和完善,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五年目标圆满实现。
2、以考评强化责任主体意识,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各级党委(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评,就是要推动各乡镇委局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切实认清责任、履行职责,从思想和工作实际出发,强化“四个意识”、解决好“四个问题”,即:强化“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意识,解决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建设发展任务“两张皮”的问题;强化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意识,解决好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合力不够的问题;强化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意识,解决好制度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缺乏创新,源头治理深度、广度不够的问题;强化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意识,解决好权责不明、失责追究不力的问题。以“四个意识”的强化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整体环境的改善,以“四个问题”的解决带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
3、以考评明确工作导向,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通过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评,进一步明确工作导向,促使各乡镇委局围绕加快发展大局,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更准确地抓住党风廉政建设的阶段性任务和工作重点,更有针对性地选取工作着力点,找准用力方向,卓有成效地保障和促进“干成事、不出事”。要通过考评机制完善,引导出与自身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创造性抓落实的意识,引导出围绕“干成事、不出事”目标真履责、出真招、求实效的落实之风,引导出“常规工作抓规范,重点工作抓突破,自身工作抓特色”,扎实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工作格局。
4、以考评推动“三个环境”建设,为全市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就是要推动各乡镇委局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发展的平台上来认识和把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合力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勤政廉洁的作风环境、优质高效的行政服务环境,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为全市“提升大环境”作保障。
(二)在机制设计上应抓住五个关键环节
1、围绕强化“一把手”的作用和责任设计考评要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一把手”处于关键位置。因此突出乡镇委局主要负责同志的关键作用和第一责任,才会促使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到位,才会健全“两手抓”的工作格局,才会形成“一岗双责”、层层落实的责任格局,才会使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从全局高度改革创新,才会使领导自律和履责有机结合起来。
2、紧密联系武清实际,抓重点、抓关键。要着眼正在做的和必须做的,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最现实、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抓住重点、突出关键,纲举目张、以点促面,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兼顾与反腐倡廉建设系统性、导向性和目的性的统一,使考评同阶段性推进工作相结合,同有针对性解决问题、求阶段性效果相统一,同保障服务发展大局相融合。
3、体现齐抓共建合力。综合运用领导班子和干部考察、村民自治巡视督查、政风行风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专项检查、考核、考察、评议等工作的成果,实现有机衔接,使“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
..!) ③对村街班子及主要负责人、机关科所站负责人加强教育、廉政提醒警示谈话情况(以相关记载、资料和当事人核实等为依据);
④加强对党员、干部党纪条规、弘扬新风正气等教育情况(以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相关会议记录、资料为依据)。
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①对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强制度建设,深化源头治理,强化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保证权力干净运行的情况(以相关制度文本、资料等为依据);
②“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做出决定情况(以会议记录为依据);
③在涉及国家集体投资、工程企业化运作的项目建设中,强化“干成事不出事”保证机制、措施情况(以相关制度文本、记载、资料和案件举报查处为依据);
④加强财务管理及国有和集体资产监管制度机制完善落实情况(以相关制度、案件举报和查处为依据)。
2、考评兼顾取向
在对“三个层面”工作的考核中,兼顾反腐倡廉的系统性、导向性和目的性“三个取向”:①是否体现围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系统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项任务”;②是否体现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部署工作抓落实、重点工作抓突破、制度机制抓创新、科学发展抓结合,在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勤政廉洁的作风环境、优质高效的行政服务环境上,富有新特色新成效;③是否体现针对体制机制和工作薄弱环节,解决措施上有深化和创新,并在各项工作和发展建设中,实现了“干成事不出事”的综合效果。
3、考评程序。
一是单位自查自评。为避免单位自查流于形式,要对各单位自查材料的框架、内容等提出具体要求,并特别设定“自查报告须经党政领导班子集体通过”的环节,通过集体把关,促使各单位深入研究和解决存在问题,明确工作方向。
二是重点抽查考评。抽查对象可随机抽取,凡自查报告质量较低,或综合分析(班子考察、行风评议、信访举报及案件查处等)反映出的问题较多的单位应作为抽查的重点。同时,着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帮助完善提高,对各单位的亮点工作可进行专项考核。通过以上方式进行考核,既可避免由于时间紧、工作量大造成的“走马观花”现象,又可避免由于不分重点、笼统检查造成的“埋没亮点”问题。
三是汇总报告。旨在通过总结分析被考核单位工作落实情况,为今后制定措施,深入落实责任制提供依据。
四是考评反馈。通过向被考评单位反馈检查考评情况,促使各单位正视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对考评中发现的存在问题较多、较严重的单位,要专门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加强指导和督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上述内容是通过调研思考的初步成果,目前纪委正着手相关意见办法的起草,力求通过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使机制更科学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