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中国,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一大热点.无论是传统的制造业或是新兴的金融企业,都把电子商务作为企业经营的一种新方式,纷纷投入巨资建立网站,在国际互联网上从事BtoB,BtoC的各类商业活动,在网上进行交易.不少企业在电子商务运作的实践中,还创造了一些适合我国特点的独特做法.例如,上海梅林正广和公司经营的85818网站,根据上海地区的市民居住情况和交通特点,使用现代化的汽车和传统的三轮车相结合的做法,做到了当天订货,当天送到.较好地解决了和电子商务配套的物流配送环节.
按照IBM公司的定义,电子商务=Web+企业业务.它所强调的是在网络环境下的商业化应用,是把买方、卖方、厂商及其合作伙伴在互联网(Internat)、企业内部网(Intranet)、和企业外部网(Extranet)结合起来的应用.1997年10月1~3日,欧洲经济委员会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举办了全球信息化标准大会.明确提出了一个关于电子商务的比较严密完整的定义:“电子商务是各参与方之间,以电子方式而不是以物理交换或直接物理接触方式完成任何形式的业务交易”.这里的电子商务包括电子资料交换(EDI)、电子支付手段、电子定货系统、电子邮件、传真、网络、电子公告系统、条形码、图像处理、智能卡等.一次完整的商业贸易过程是复杂的,包括交易前的了解商情、询价、报价、发送定单、应答定单、发送接收送货通知、取货凭证、支付汇兑过程等,涉及资金流、物流、信息流的流动.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建立在信息技术平台上的先进的商务活动方式,无疑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因此,企业在资金力量允许和发展战略需要的情况下,涉足电子商务,开拓新的领域,不失为是一种选择.有一些企业,由于进入时间合适,战略选择正确,经营方式得当,在电子商务方面取得很好的成绩.
目前我国要开展电子商务,还存在很多技术上的问题,例如计算机用户比较少.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统计,截至2000年7月,我国上网的计算机数量为650万台,平均每个企业和政府部门还不到1台,而且网络运作速度慢,网络资费贵,并据CNNIC统计,目前中国习惯利用电子商务获取商机的人数少,最常使用的网络服务依次是电子信箱(87.65%)、搜索引擎(55.91%)、软件上传或下载(50.69%)、各类信息查询(49.28%)、网上聊天室(38.81%)、新闻组(25.37%)、BBS电子公告栏(21.17%)、网上寻呼机(20.72%)、免费个人主页空间(19.68%)、网上游戏娱乐(17.70%)、网上炒股(14.64%)、网上购物或商务活动(14.09%),以及网络电话(9.63%)等①.使用网上购物或开展商业活动的人在各项基于互联网的活动中仅占倒数第二位,上述这些因素都制约了电子商务的发展.
但是,主要的问题还不是在技术或硬件方面.有形的技术问题解决起来相对比较容易,往往只是一个资金投入的问题,而无形的障碍则会产生更大的不利影响[1].在我国要大规模地开展电子商务,使其确实成为一种能够产生经济效益的商业模式,一个最大的制约因素是在伦理方面.这种无形的伦理因素影响到电子商务运作的各个方面,不仅影响着人们对电子商务这一新模式的信任和信心,而且直接影响电子商务企业本身的经济效益和经营规模的扩大[2].
1 电子商务运作中的伦理障碍
1.1 虚假信息泛滥
在网络这一新兴媒体中,发布信息不象在传统媒体上会受到那么多的制约.而且由于网络的虚拟特点,一般消费者即使在觉察到信息的错误以后,也很难向发布信息的企业进行追究,甚至根本就不知道网络企业的地址.因此一些网络企业便表现得肆无忌惮,在网上发表各种各样的信息,或者制造出各种各样的新闻,来吸引消费者或者创造所谓的点击率,以扩大自己的商业影响,谋求经济效益.笔者曾经询问一位在一家商业网站任CEO的朋友:该网站的点击率是多少?这位朋友坦然问道:“你是想听真的还是假的”?据说真和假可相差一倍以上!而且这已经成为网络界公开的秘密.这种状况的存在,使得广大消费者对于网上发布的诸多信息都心存疑虑,丧失了起码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