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的信仰是上帝与人交接的恩赐,在这交接中,人们可以自由听取上帝在耶稣基督里所说的恩惠之道,他们不顾生活中与这道相反的一切,仍然义无反顾地排除一切而完全信赖他的应许与指导。”
如我们在上文所说,作为教义学的原因和基本理由的基督徒的信仰和教会的宣示,关涉甚么呢?关涉基督徒信仰的事实吗?关涉基督徒信仰的方式吗?不错,这种信仰的主观形态不能完全摒之于宣示之外。哪里有福音的宣示,哪里就有把谛听及承纳福音的人的事实和它一起宣示之必要。但我们自己有那种事实,信仰当然是一种次要的事;在包含在基督教宜示中的显著而实在的东西——即基督徒的信仰内容和对象——以及我们所要宣传的东西——就是使徒信经历说到的对象:我信上帝,父,子,圣灵——面前,是藐小和不重要的。由信经的“信”字,我们最少可以领会到“我们信”的事实。在基督教信仰中,我们十分坚决地注意神人的交接。“我信于”——信经这样说——而一切部全靠这个“于”字——这个希腊文的(eis)这个拉丁文的(in)字。信经解释这个“于”字,这个信仰的对象,是我们的主观信仰赖以存在的对象。除了“我信。二字在首句表示过之外,信经不再说到信仰的主观事实,这值得我们注意。当这种关系倒转来,基督徒在言语上注重他们所作的(信仰),注重人的方面对于那对象的体验而生的感动与情绪,若他们对于我们可以信些什么不表示意见,并不是一件好事。信经由于不谈主观,而只谈到对象方面的信纸它反能对在我们人的方面所发生的事情,对于我们所能成、所能做、所能经验说最切当、最深刻、最完全的话。“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这句话在这里也同样地真实。推想保持那主观的成分的将失去它,谁为对象的缘故而放弃它的,将得到它。“我信”,那信仰当然是我的,是一种人的经验及行为,即一种人的存在的形式。
但这“我信”当和一位不是人,而是神——父,子,圣灵的神交接,便完成了。由于我的信仰,我发现我自己完全为我信仰的对象所充实、所决定。我所顾及的不是我自己及我的信仰,而是我所信的他。我知道由于想到他及盼望他,我同时获得了最大的益处。我信于意即我不孤立。人类无论在快乐或痛苦中,都不是孤立的。上帝来和我交接,他作为我的主来援助我。无论我在生活中、行动中,或困苦中,无论在好的日子或坏的日子,在我们作恶或行善中,我们都面对上帝。我不孤立,上帝和我交接,我无论在任何环境之内,都和他结伴同行。这就是我信于父、子、圣灵的上帝的意义。这种和上帝交接就是和上帝在耶稣基督里所说的恩惠之道交接。信仰就是谈到那位上帝,他是父、是子、是圣灵,是来和我交接的他,是信仰的对象,而且这位上帝本身是三位合一的,对于我们也是三位合——的,在历史中所显示的他对于人——对于所有人类——自发的、白白赐给的无条件的爱的永恒的诏示中,在他的仁慈的决定小,也始终是三位合—的。上帝对于我们是施恩的上帝——这是教会信经关于父,子,圣灵所说的话。这句话包括有我们自己是无法达成、从未达成、及永不能达成和他交接的意思;我们不堪称他为我们的上帝,我们没有权力支配他,没有权利处理他,只由于他的自动自主,他自己决定以白白赐给的慈爱来做人们的上帝,做我们的上帝。他所告诉我们的就是这件事。上帝对我们所说“我慈悲待你”这句话,就是上帝的言语,是全部基督教思想的中心概念。上帝的言语,就是他恩惠之道。如果你问我从那里听见上帝那句话,我只能指向那使我们可以听见那言语的他,用信经中最重要的部分——信经的第二条文,那上帝在其中和我们交接的恩惠之道,就叫做耶稣基督,上帝之子同时也是人之子。真神同时也是真人,以马内利——在他里面上帝与我们同在——来回答你。基督徒的信仰就是和这个以马内利交接,就是和耶稣基督交接,且在他里面与活的上帝的言语交接。我们称圣经为上帝的言语(我们如此称呼它,因为它确是如此),意思是说圣经是使徒先知们对于上帝的言语、对耶稣、那位出自以色列族的人,上帝的基督,我们的主及永恒的王的证言。当我们承认这一点、当我们冒险称教会的宣示为上帝的言语的时候,人人一定要了解那是单指关于耶稣基督的宣示,关于那位为我们的好处而成为真神而又是真人的他的宣示。上帝在他身上和我们交接。当我们说,我信于上帝,具体的竞义就是我信于耶稣基督。
我已经说过这种交接是一种恩赐。它是一种人在其中可以自由地吸取上帝的言语的交接。这种恩赐和这种听取的自由,是一面不可分的。这种恩赐就是一种得自由的恩赐、一种包括其他所有各种自由在内的大自由的思赐。本学期我真诚地希望我能使这个已经被滥用而仍然是最高贵的字——“自由”——再度引起你们的重视,由这个上帝恩赐的自由中心或核心开始而向外渗入各种自由。自由是上帝的伟大恩赐,是使我们可以和他交接的恩赐;为什么这是一种恩赐,是一种自由的恩赐呢?它的意思就是,信经中所说的这种交接,不会是徒然发生的。它并不是倚靠人类的任何可能性或人类的主动,亦不是根据我们人类生来具有与上帝交接,要听他说话的本性的事实。如果我们自己来计算一下我们人类所能做到的事,我们想找出任何一种足以称为倾向于上帝的言语的本性,将会徒然无益。我们的方面既无任何可能性,上帝的大能却出现了,他把在我们方面所不可能的变成了可能。如果我们与他交接,并在交接中听取他的言语,它是上帝的恩赐,上帝主动的恩赐,而不是我们方面有什么功德来准备接受的。那父,子,圣灵的信条,在其三条中说及一种,对于我们人类都是绝对地新奇,是我们所不能接近的,不可思议的性质和功能。既然父,子,圣灵的性质和功能是他白白赐给我们的思典,那么,如果我们的眼睛和耳朵向着这些恩典的话、它就成为更大的恩典,既然俏经说给我们的是上帝的奥秘,则当这种奥秘显示和我们自由认识它及照它去生活的时候,我们就活在这奥秘之中。“我相信使我可以信于我主,能来到他面前的,并不是由于我自己的智力及能力。”路德是这样说的。我信,认识我们之所以知道上帝,完全是上帝自己的工作,是一种出于信仰的认识。如果我能以信心复诵这信经,等于我因为父、子、圣灵的神,就是这样的神、会做他所做,曾显示他自己给我,而且在他自己和我们当中建立了关系而致以赞美与感谢之忱。我为我之被拣选,被召唤,我的主曾使我可以自由地归向他的事实而致以赞美与感谢之枕。我在这种信靠中相信主。我在信个所做的事情,就是唯一剩下给我做的事情。我可以运用上帝在其中把自己给予我那恩赐。我呼吸,而且现在是愉快而自由地在我自己所不能取得,我自己所不能找到,只能在上帝与我交接及收养我的时候取得的自由中呼吸。使人听取那思惠之话,而可以接受这话是一种人的自由。接受一种话的意思即是我觉得这话可靠。这个世界充满各种话,而今天我们已经知道各种话已到了过分膨胀的时候——即古老的话已失去了,它们的价值已停止了它们的流通。哪里有福音的信仰者,哪里这“道”便已经获得人们的信赖;这“道”便已经让人听见,甚至他们再不能摆脱他,那里“道”便已经赢得了他之为道的意义而已经确立不移。
信仰者所信的这种非凡的道,是上帝的道,即耶稣基督,上帝把他要对人说的言语在他的身上一次已足地说完了。所以信仰的意思就是信赖。信赖倚靠神的忠实,相信他的应许是有效的,而他所要求的是他所应该要求的:“我信”意思就是“我信赖”。我再不梦想信赖自己,再不辩护自己、宽恕自己,企图解脱或保存自己。人类想信赖自己,想看见自己是对的那种最热烈的努力,已经成为没有意义的事。我信——不是信于我自己——我信于父,子,圣灵的上帝。同样我所能信赖的各种权威,它们都向我提供值得信任的证明,好像一具我们必须抓住的铁锚一样,但都已成为脆弱而多余了。信赖任何偶像都是靠不住和不必要的,这些都是在古代及现在被世人所尊敬和崇拜的神祗,无论它们是主义也好,抑或命运的权力也好,无论它们叫什么名字也好,它们都是人类所倚赖的偶像。信仰把我们从对于这些神的信赖中解放出来,因此我们不必再惧怕它们,从它们常常不免地给我们的失望中解放出来。我们被赋予自由去信赖于值得我们信赖的他,去抓住那有别于其他一切的权威、现在直至永远都保持忠实可靠的他。我们自己也永不会对自己忠实的。我们人类所行的路线,是充满着不忠实的路线,而这个世界的神抵们所走的途径,也是如此。它们并不信守它们的诺言,因此和它们相处永没有真正的和平和确信。只有上帝是忠实的,而信仰就是我们抓住他及他的应许和引导的信赖。抓住上帝,意思就是信赖上帝常与我们同在这一事实和生活在这种确信之中。这是上帝所给我们的应许:我常与你同在。但这种应许同时也是引导。我们并不是被遗弃在我们的刚愎自用及我们自己的意见之中,我们已获得他的命令,在我的一生中,我可在每件事情上都持守他的命令。信经常常同时就是福音,是上帝给人的喜讯,是以马内利的消息,上帝与我同在,上帝来亲近我们,因此它不免同时也是律法。福音与律法是不能分割的、它俩是一,但福音是最主要的事情,大喜的消息最先引人注意,但实际上已经包括律法在内。因为上帝关怀我们,我们也应当为他而活。因为上帝已经把自己赐给我们,我们也可以在感谢的心情之下,把我们所有的微薄东西贡献给他。因此,抓住上帝的意义常是,我们既从上帝接受一切,所以我们应当完全奉献。
“不顾生活中与这道相反的一切,仍然义无反顾地排除一切而完全……”,在这四个项目里面,信仰都被描写为一种信赖。当我们说信仰包含有不顾一切,义无反顾,排除一切及完全地的时候,我们把握到在信仰之中只有“你可以”而没有“你必须”的事实。当它成为理想的要求那一刹那,我们又再失落了信仰的光荣。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