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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国两制”和祖国的统一大业 教学设计二_历史教案

    教案作者:佚名   教案来源:不详   教案栏目:历史教案    收藏本页
    “一国两制”和祖国的统一大业 教学设计示例二

    教学目的

    一、要求学生掌握的基础知识:《告台湾同胞书》;叶剑英《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的谈话;邓小平“一国两制”构想;撒切尔夫人访华及中英谈判;中国解决香港问题的方针;中英联合声明;中葡联合声明;香港回归祖国;海峡两岸的交流。

    二、要求学生从思想上认识:

    1.中国共产党提出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代表了包括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利益,反映了中国共产党爱国为民的立场和路线。

    2.“一国两制”是在争取祖国完全统一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是建立在对中国历史和现实科学分析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实事求是的产物,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3.“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提出和香港回归祖国,充分表现出邓小平的创造精神、宏伟气魄和非凡智慧。

    4.香港回归是因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祖国已发展成为强有力的国家,祖国内地的强大是实现统一的有力保障。香港回归,雪洗了中华民族遭受帝国主义侵略和欺凌的百年屈辱,也必将开创祖国内地和香港共同繁荣发展的新未来。

    三、要求培养学生的能力:

    1.指导学生分析叶剑英谈话中关于“中国政府对台湾的基本政策”小字内容,说明它已包含了“一国两制”的思想,阅读六届人大二次全会《政府工作报告》引文,概括出中国政府解决香港问题的方针。通过上述教学活动,培养学生分析、概括的能力。

    2.通过指导学生总结“一国两制”构想形成过程,培养学生归纳的能力。

    教学要点

    一、“一国两制”的构想

    1.全国人大宣布和平统一祖国的方针

    2.叶剑英关于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谈话

    3.邓小平提出“一国两制”构想

    二、香港如期回归

    1.“一国两制”和平收回香港的方针

    2.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

    3.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

    4.香港回归祖国及其重大意义

    三、海峡两岸的交流

    1.党和政府积极促进海峡两岸局势的和缓

    2.两岸交流日益频繁

    教学要求和建议

    一、本课重点:“一国两制”的构想和香港如期回归。

    本课难点:“一国两制”构想的内涵和这一构想在解决香港问题上的运用。

    二、“‘一国两制’的构想”一目主要写的是这一构想形成的过程,但还包含了这一构想形成的背景、条件、依据,它的涵义、前景和意义等内容,是本节教学的重点,也是难点。这一目需讲明四个问题。

    1.宣布和平统一祖国的方针。“一国两制”的创造性构想是为解决台湾问题而提出的。自从1949年蒋介石集团退踞台湾以后,我们党一直在寻求祖国统一的途径。70年代末,随着国内国际条件的变化,党和政府对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政策有了重大发展。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宣布了采用和平方式统一祖国的方针。小字内容是和平统一祖国方针提出的背景和条件。教师可选讲主要内容,但不要求学生掌握。

    2.叶剑英委员长关于解决台湾问题的九条声明。1981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发表《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的谈话,又称九条声明。声明除重申中国政府和平统一的方针和通邮、通航、通商等政策外,明确主张国共两党举行对等谈判,实现第三次国共合作;具体阐明了统一后对台湾的基本政策。可指导学生阅读有关对台湾基本政策的小字。

    3.“一国两制”构想形成。通过讲解使学生明确,20世纪80年代初期,邓小平提出了“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包括1982年9月,邓小平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在谈到关于收回香港主权问题时,他谈到用这一构想解决香港问题。后来,邓小平在一系列讲话中,对这一构想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发。它的基本内容是: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当学生掌握了“一国两制”构想形成过程和内容之后,还应引导学生根据内容分析其影响和意义。这是没有先例的天才创造,是邓小平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依据中国的历史、现实状况提出的一个全新的战略思想,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为解决台湾、香港、澳门问题指明了方向,也为解决国际争端和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式。

    4.“一国两制”构想具有法律效力。指导学生认真阅读教材中“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引文,指出这是在1982年9月“一国两制”构想提出以后,1982年12月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中所作出的明确规定,它为实行“一国两制”提供了法律依据。1984年5月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解决台湾、香港问题的政策,这表明,中国领导人的设想,已成为一种国策而具有了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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