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课 第一框 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本课概述:
1、本课在全书中的地位:
本课是初二思想政治法律常识教材的最后一课,也是这一册书的落脚点。本册书的主要目的就是在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让学生明确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学生的权利观念和义务观念。本课书讲明了公民权利的特点,公民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如何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将上下两册教材贯通起来,水到渠成地落实到提高学生的公民意识。从知识结构来看,教材分别从法律的作用、国家与法律、公民与法律等不同侧面,以宪法为核心,阐述了有关的法律知识。本课则以宪法为中心和根据,综合讲述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有关知识,既是对前十五课的归纳,又是对其的深化。
2、本课知识结构:
本课由引言和两个框题组成。引言总结了这册书的内容,说明我国公民不仅享有社会
生活中各个方面的广泛权利,而且法律也规定了公民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
第一框“正确行使公民权利”,主要讲了公民权利的三个特点:平等性、广泛性、
真实性,以及公民应如何正确行使权利。
第二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先讲述了我国公民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及其表现;又讲
述了公民权利与义务一致性对公民的要求,批判了几种错误的观念,最后讲述公民自觉履行义务应做到的具体要求。
3、总体教法建议:
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以启发式教学为主,讲解要注意精讲,多设置富有启发学生思维的问题,让学生思考、讨论。
第一框 “正确行使公民权利”可采用具体事例分析。如:通过查处陈希同、成克杰
等受贿腐败案件既说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又体现了党和国家坚决打击腐败现象的决心,要求青少年学生要坚决同腐败行为做斗争。
第二框 “自觉履行公民义务”中关于公民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可采用分组讨论、
事例分析,学生还可以扩展其他的义务方面的知识。
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通过学习,了解我国公民权利具有平等性、广泛性、真实性。真正体会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公民的权利是来之不易的,公民要正确行使。要依法行使,依法享受权利,当公民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2、过程与方法:利用案例分析和小品续演,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加深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
3、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现实生活中有些事情学生不能很好地理解,容易产生错误认识,通过对比、分析、学生自演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
教材分析:
1、地位:本框是本册书的落脚点。正确行使权利,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顺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增强法制观念,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确保公民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得以实现。
2、教学重点、难点:公民要依法正确行使权利是重点。因为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既是公民意识的重要表现,又是学习法律常识的落脚点。是初二思想政治应达到的重要目标。我国公民权利的特点是难点。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决定了我国公民享有的权利具有平等性、广泛性、真实性等特点。
教法建议:
1、学生回忆已学过的权利和义务。
2、搜集材料进行分析:(陈希同、成克杰、厦门特大走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