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停产、关闭、破产了,还要不要开展党的工作?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和中央企业工委组织部的负责同志一致认为:企业越是困难,越要加强党的工作,越要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由中央组织部召开的全国停产关闭破产企业党的工作座谈会12月4日至5日在北京召开。会议期间,中央组织部副部长李景田作了题为《加强停产关闭破产企业党的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的报告。来自重庆、河北、江西、辽宁、福建、河南、吉林等省市8个单位的代表,先后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介绍了做好停产关闭破产企业党的工作的经验和体会。会议认为,在企业实施停产关闭破产过程中加强党的工作,是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的需要,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需要。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会议提出,企业实施停产关闭破产过程中,党组织必须紧紧围绕企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要主动参与研究、制定企业停产关闭破产方案,团结带领职工群众保证方案的顺利实施。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满腔热情地关心职工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要团结带领广大职工谋求新的发展,努力使企业重现生机,努力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会议强调,抓好停产关闭破产企业党的工作,是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五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实际步骤。各级党委和企业上级党组织必须切实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帮助企业和职工克服自身无法克服的困难。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地方党委特别是市委对做好停产关闭破产企业党建工作负有的重要责任,把停产关闭破产企业党的工作再向前推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