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高校第十二次党建工作会上明确提出要使大学生低年级班有党员,二年级有党小组,高年级有党支部的工作目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大学生班级党支部是高校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在高校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大学生班级党支部应成为组织教育本班党员和学生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学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成为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战斗堡垒。
第二章 大学生班级党支部的设置
第三条 高校本科班级中,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学院党委批准,方可设立班级党支部。
第四条 班级党支部有党员7人以上的,可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书记1人。
第三章 大学生班级党支部的职责
第五条 大学生班级党支部是党在高校的最基层组织,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在学院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帮助广大学生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教育和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热爱科学,增强自身综合素质,增强科学创新意识,圆满完成学习任务,立志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工作。
3、充分发挥党员在文化学习、社会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就业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全体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工作,勇于奉献。
4、采取组织“党章学习小组”或马列学习小组、与要求入党的同学交朋友等形式,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指定每个党员联系入党积极分子,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思想上入党。
5、加强对班团工作的具体指导,组织好政治学习,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同学的身心健康,保证各项工作的开展和任务的完成。
6、定期和不定期地分析学生的思想情况,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和互相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工作;反映学生的正当要求,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第四章 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
第六条 大学生班级党支部应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并教育党员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
第七条 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努力实施“54321”凝聚工程,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大力表彰先进,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第八条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和有关规定,加强对入党积极份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第五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细则由中南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机电工程学院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