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长期以来,未就控制价格取得实际效果,给人民生活带来了诸多不变,更影响了城市的文明建设。近年来,上海周边省市(江浙两省)已取消上海身份证居民办理江浙两省内车牌,而江浙地区居民申请当地车牌只需成本价125元就可办理。加之2009年上海市建交委主任在媒体曾经提过“取消上海私车车牌拍卖方式是早晚的事”。因此建议,既然从法律角度看“上海车牌拍卖”存在非法嫌疑,不如参照周边省市做法,给予上海市居民相同待遇,通过出台“上海市居民按户口本常住居民且户口内至少有一位市民必须拥有有效驾驶证件,可按成本价125元申请一辆私车车牌额度,并可参照原上海市沪BJ牌照(总后改挂车辆),在申请购买车辆办理行驶证时,注明“不得转让”。超过额度申请按新增私车额度按拍卖程序办理。
同时,上海市地方政府和财政应定期公开车牌拍卖所得及相关支出账户,让非合法财政收入合法化,并公示出处,充分体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只有这样,才能控制“黄牛”及内部操控,满足正常需求,我市的抑制车牌拍卖管理控制价格才能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