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商业保险资金进入中国股市,对中国保险业、证券业和整个金融业,都具有深刻的意义。从此,证券市场增添了强有力的机构投资者,保险业有了新的资本增值、资金运用和风险控制的渠道。保险资金入市,还与券商进入银行同业拆借市场一起,形成了银行、证券、保险资金一定程度的混合,部分改变了原来严格的分业经营模式。从趋势上看,中国金融体制有可能因此走上混业经营的道路。
【 正 文 】
在券商融资政策(进入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出台之后,中国股票市场又迎来了新的生力军——保险公司。10月下旬,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发出通知,保险公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证券市场已经获得国务院批准,即可付诸实施。主要内容包括:保险公司将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在二级市场买卖已上市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在一级市场配售新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的基金,将按一定比例向保险公司配售,并根据保险公司的投资需求增发新基金。
当前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共同基金、保险金、养老金等机构投资者日益成为市场主体。在中国证券市场初具规模的情况下,培育一定数量的机构投资者,已经变得十分重要和紧迫。随着中国商业保险业特别是人寿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企业所管理的资金数量将会迅速增长,因此保险资金进入股票市场对于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和证券市场的稳定,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
“保险资金入市”政策的背景
一、中国保险公司的现状
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正式成立标志着新中国保险业务的开始。改革开放后,经济迅速增长,保险需求旺盛,这也为中国保险市场的多元化提供了可能。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之后,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深圳平安保险公司相继成立,形成了三大全国性综合保险公司。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31家保险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4家, 股份制公司9家,中外合资公司8家,外资保险分公司10家。保险市场初步形成以国有商业保险公司为主体、中外保险公司并存、多家保险公司竞争的新格局。国内保费收入也由1980年的4.6亿元发展到1998年的1247. 3亿元,增长271.2倍,平均每年增长36%; 开办险种也由最初的单一财产险,扩展到包括财产险、人身险、责任险和信用险四大类几百个险种;截至1999年第三季度,保险业总资产达到2389亿元人民币。1998年保险业上缴营业税48.2亿元,支付各类赔款555.9亿元。
二、保险资金可用于入市的规模和特点
1996年,中国3家主要保险公司拥有的资金量为1428.5亿元, 其中46.25%为现金及银行存款。从中国保险公司的资产结构情况来看, 保险业的资金运用率低,结构不合理,效益也非常差。保险企业的大部分资金是以活期存款存入银行或以现金形式持有的,投资收入少得可怜,名义收益率常比一年期储蓄存款利率还低,有些年份在扣除通货膨胀因素后的实际收益则为负数,使得这些资金不但没有产生应有的效益,反而造成了亏损。例如在1993年,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人寿险全年从可投资的203亿元中得到的利息收入为16亿元,当年的通货膨胀率为13.2%,而实际回报率为-5.3%。
根据中国1995年颁布实施的《保险法》规定,保险企业的投资方式仅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买卖金融债券、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法》对中国保险企业资金运用作出这样的规定,主要是考虑了中国目前金融市场的具体状况和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这在短期内是有一定合理性的。但从长期来看,尤其是在中国保险对外开放的条件下,中国保险企业仍然依靠承保盈利,以目前50%左右的赔付率来维持发展,将会限制中国保险企业的竞争能力和保险业的发展。因此,必须在安全性的前提下,依靠保险资金的增值来推动中国 保险业的发展。
目前中国保险资金运作的不尽理想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保险资金运用渠道过窄。在1998年以前,中国保险资金的运用只能存在银行或购买国债。1998年10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批准保险公司加入全国同业拆借市场,从事债券买卖业务。这一举措为保险资金运用无疑开辟了一条安全、高效的新渠道。但是这一市场目前虽有9000亿的存量,但交易不够活跃,限制了保险公司资金的大规模进入。
2.对保险资金运用重视不够。一方面,运用受到一定的政策限制,另一方面,保险公司“重规模、轻效益”的思想也导致了对保险资金的有效运用。从全国几大保险公司的情况看,保险资金的40~60%是现金和银行存款。1996年,中保708亿元总资产中现金和银行存款为389.09亿元,占49.84%;太保83.9亿元的总资产中现金和银行存款为34.36亿元,占40.95%;平保76.18亿元总资产中现金和银行存款为37.72亿元,占38.72%。
投资是保险行业的核心业务,没有投资等于是没有保险行业。保险行业的主要存在目标是运用金融工具实现风险转移。保费是风险转移的价格,但由于市场的竞争,使得这个价格往往不够支付转移的成本。所以,没有保险投资,整个保险行业的经营是不能维持下去的。
保险公司可运用的资金主要有两部分:一部分是资本金,它是由股东认缴的股金或国有保险公司的资本金。在正常情况下,保险公司的资本金除上缴部分保证金外,基本处于闲置状态,因此可以提供给保险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另一部分是准备金,它是保险公司为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从收取的保费中按期和按一定比例提留的资金。准备金是保险公司的负债,但由于保险公司的赔偿与给付是在未来时间完成的,所以这部分资金也长期掌握在保险公司手中。截至1999年9月, 中国保险资产总额达2389.6亿元,如果允许5%进行证券投资,则将有120亿元可以入市。如果允许按总资产15~20 %进行证券投资, 则入市资金规模将达359~478亿元。1998年中国保险公司的保费年收入已达1247 亿元, 从1994年以来,年增长率达18.6%;考虑到保险市场的发展趋势和国外保险公司的进入,今后几年保持这个速度应不成问题。随着现有保险公司不断增资扩股和拓展业务,我们认为今后几年中国保险资产总额的年增长率将可能高于保费的年增长率,预计将保持在20%左右。则至2000年和2005年,中国保险资产总额将分别达到2867亿元和7135亿元,可入市资金也将分别达到500亿元和1248亿元。
可用于入市的保险资金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规模较大,潜力可观。1996年,美、英、日、韩等国的保险费收入分别为6529.9亿美元、1370.61亿美元、5195.89亿美元、624.70亿美元,占GDP的比重分别为8.55%、10.71%、11.7%、13.24%。 中国保险费收入在1998年达到1247亿元人民币,占GDP的比重为1.57%,这一比例说明中国保险业与发达国家保险业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但也可看到中国保险业的巨大发展潜力,同时还可看到中国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需要逐步累积大量的保险资金以保障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建设。
第二,稳定性强。在资本市场上政府投入资金非常有限,企业和个人的资金变现要求很强,受各种因素影响资金规模变动很大,使得企业、个人资金面临较高的信用风险。而保险金的交纳具有规律性,保险金的给付与赔偿也纯粹由客观条件决定,所以投保人一般不轻易退保,这样就给保险公司提供了一个稳定的资金来源。
第三,期限长。一般情况下,人寿保险的保障期限都很长,大部分保障几十年乃至被保险人的一生。财产保险虽然一般只保障一年,但是由于社会潜在的保障需求巨大,因此这部分保险费只是在不同保险公司之间进行再分配,而从保险行业整体上考虑,其总量是呈增长态势的。从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趋势来看,人寿保险将在未来保险市场上占有越来越大的份额,因此保险资金的长期性将会得到根本保障。
保险资金规模性、稳定性、长期性的特点,决定了它与证券市场的资金需求是吻合的,因此它也必然成为证券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的重要资金来源。
附图{图}
图1 1994年以来中国保险业保费总收入
三、保险资金入市的意义
1.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研究国外保险公司资本增值和资金运用的基本经验, 我们可以发现,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并通过证券市场达到增值目的,不仅是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而且推动了证券市场、保险市场的进一步深化。如美国在1967~1986年的近20年时间里,保险业承保业务只有5 个年度略有盈余,其他15年都出现1.1~8.3%的亏损,而此期间资金运用的收益率在两位数以上。在90年代英国寿险公司各项投资中,投资于有价证券的资金占72.3%,银行存款仅占4.8%。 而中国保险业的银行存款占总资产比例为38%,证券投资占23%,且绝大部分证券投资是国债、金融债。允许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不仅使保险公司得到可持续发展,而且有利于对外开放和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的竞争。
2.保险资金入市是国家控制金融风险的需要
从国家防范金融风险的角度看,即使不是因为降息使得保险公司的投资压力增大,保险资金也应该入市。自亚洲金融危机发生以来,银行系统的风险已经得到了国家管理层的高度重视,1998年财政部先是发行了300亿元的特别国债用于拨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 后来又发行了面向商业银行的特别国债,以改善国有银行的资产质量。但保险公司的风险似乎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国内保险公司在经营中除了存在资金成本与投资收益倒挂问题外,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保险资金沉淀的现象。例如人保1990~1994年平均货币资金占总资产的
商业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的政策与策略_保险学论文
论文作者:佚名 论文来源:不详 论文栏目:保险信托论文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