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将“八荣八耻”要求体现在群众文化活动中。正确的道德观念,只有被广大群众普遍接受,转化为社会群体意识,才能成为大多数社会成员行为的一种自觉,从而逐渐形成一种良好的社会风尚。我市这些年来群众文化活动红红火火、蓬勃开展,“欢乐长沙·和谐家园”系列群众文化活动遍布城乡,已形成了一个品牌,而且成为了思想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途径。今后一段时期,我们还要进一步发展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屋场文化、邻里文化、军营文化等等,更广范围、更深层次地挖掘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利用广大群众喜闻乐见且具地方特色的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各类健康向上的群众文化活动,努力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体现在基层文化建设中。
第二,将“八荣八耻”要求体现在文化艺术创作中。我们党历来重视发挥文艺在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一部好的文艺作品,就像一座精神宝库,能感染、影响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人生信念、道德情操;能激励、鼓舞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不懈追求。我们要充分运用文艺作品的认识、教育、审美、娱乐等功能,引导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这些年来,我市文艺创作生产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产生了象《布衣毛润之》、《秋天的花鼓》、《书记有本难念的经》等精品力作。但也存在为通俗而媚俗等一些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那些庸俗、低俗、媚俗的作品对人们尤其是对青少年的道德情操和价值取向产生了不良影响。因此,我们要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切实加大优秀文艺作品的创作力度,旗帜鲜明地提出坚持什么、提倡什么、赞美什么、反对什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广大文艺工作者要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历史责任和社会责任,坚持“三贴近”原则,严肃认真地考虑作品的社会效果,以正确的价值观指导创作,以高水准的作品倡导社会新风。要形象地告诉人们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让人们在美的享受中升华境界,在情感共鸣中受到鼓舞。我们的娱乐节目、都市报刊、时尚杂志等文化消费品的创作和编审人员,要自觉承担起社会责任,积极反映人民群众工作、学习、生活的主流,坚决反对和抵制平庸低俗之作及消极颓废的东西。要坚持唱响主旋律,守好主战场,打好主动战。
第三,将“八荣八耻”的要求体现在文化环境净化中。这些年我们在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文化市场)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近几年来,长沙文化市场比较繁荣,特别是歌厅文化享誉全国,已成为长沙文化的又一品牌。但是,“地摊文化”、“草台班子”现象依然存在。社会上一些道德失范行为与不良文化的诱导不无关系。因此,我们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采取更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监督体系,进一步落实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加强管理,逐步建立健全抵制腐朽文化的长效机制。要继续做好“扫黄打非”工作,净化文化市场;要继续加大对文化娱乐市场的监管力度,认真查处与社会主义荣辱观不相适应甚至是相背离的不良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各种社会丑恶现象。
第四,将“八荣八耻”要求体现在媒体文化传播中。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传媒在宣传、贯彻落实“八荣八耻”中的文化导向作用,褒扬高尚的思想道德情操,鞭挞各类不良行为。要切实净化报刊版面、荧屏声频和互联网上的内容,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将刊播的专栏、专题节目做精、做细、做好。
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道德观的形成是一个逐步积累的过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确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文化工作者的职责所在。只有积极营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良好文化环境,才能真正建立一个和谐、文明、安宁的社会,才能促进社会新风尚的形成和发展,为实现全市的“十一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良好的道德环境、文化支持和精神动力。(作者系长沙市文化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