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进一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调动和激发广大国税干部履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神圣职责的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因此,要把促进国税干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当前和今后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以促进国税干部队伍的健康成长,为各项国税工作的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和可靠的保证。
国税系统如何抑浊扬清,作为社会的一分子。落实“收好税、带好队”队伍建设指导思想,教育和引导国税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促进国税事业的发展,已成为摆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而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这一被实践验证了党的优良传统的政治优势,则是解决这个课题的有效方法。
一、用教育引导荣辱观的树立
要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贯穿于系统性政治理论教育和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之中,思想政治工作要始终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内容。切实加强对广大国税干部的教育,引导他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实践者和积极推动者。要按照“八荣八耻”要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牢记宗旨意识,增强为税清廉的自觉性。要积极开展“树立荣辱观,倡导新风尚”主题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以正面典型教育为引导,以税务系统反面案例为警示,以知识竞赛、歌曲传唱等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为载体,使“八荣八耻”教育入心入脑。要进一步加强国税文化建设,以荣辱观教育为重点,充分发挥国税文化影响人、塑造人的作用,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以服务纳税人为荣、以损害纳税人利益为耻的良好风尚。
二、用制度规范荣辱观的要求
“八荣八耻”既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又是做事的基本规范。要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将“荣、辱”进一步具体化、明确化、制度化。要紧密结合国税系统的工作实际,制定符合“八荣八耻”标准和要求的规章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廉洁从税的纪律规范,把“八荣八耻”融入其中,使广大国税干部说话、做事都要考虑荣和辱,自觉养成以荣辱为取舍、以荣辱辨是非的习惯。要制定对违背社会主义荣辱观行为的处罚规定,确保“八荣八耻”行为规范的落实。要定期组织国税干部进行自审与自查,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剖析成因,切实加以解决,形成自我纠正、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机制。
三、用监督矫正荣辱观的偏离
强化监督,发挥监督的效能,是预防和矫正偏离荣辱观的重要途径。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早打招呼、早作防范。要定期召开以荣辱观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国税干部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要把践行荣辱观的情况纳入对国税干部的考核,人事教育部门和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国税干部遵守荣辱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反荣辱观的行为。同时,要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让有德者光荣、无德者耻辱。要建立预警机制,前移防范关口,分析和总结国税干部践行荣辱观的情况,对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和矫正措施,以提高监督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