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货币的象征系统
属于流通本质的东西是:交换表现为一个过程,表现为买卖流动的总体。在这个形式中,个体的相互冲突,使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作为一种凌驾于他们之上的他人的社会权力,通过货币的象征系统而表达出来。但是,“表现这种象征的材料决不是无关紧要的,虽然在历史上曾出现过各种各样的材料。社会的发展,在产生出这种象征的同时,也产生出日益适合于这种象征的材料,而以后社会又竭力摆脱这种材料;一种象征如果不是任意的,它就要求那种表现它的材料具有某些条件。”①在被体现者的条件中,诸如概念的规定、一定的关系等等,就包含着对体现者的要求。克洛尔(R.W.Clower)就曾指出,许许多多商品都具有作为交换媒介所要求的物理特征(如可携带性、不损性、同质性、可分割性和可识别性等等),但选择通用的媒介物基本上是一个社会性的决策。“在被选作充当‘货币’时,商品本身的专门特征几乎没有什么经济重要性,起作用的是由习惯和法律所组成的社会制度,这种制度促进个人可有效地进行贸易,如果这些人遵循一定规则的话。”②
从人类学的经验资料中可以看到,货币的原初形式,是先于其任何功能而存在于社会中的一种对象物。这种对象物必然是为人们所珍重和崇拜的、拥有精神威力的东西,有时甚至成为维持共同体的精神支柱。马克思虽然也曾看到货币形式固定在不同物质材料上的偶然性;但他最重要的发现,是从交换过程听固有逻辑中看到,“商品的价值形态与商品的对立,只是为了马上又消失。”③在W—G—W过程中,与货币不断换位的商品相继退出流通,而货币同一个又一个商品的位置变换使其始终驻留在过程之中。由于“运动的连续性完全落在货币方面”,由于“货币流通表示同一个过程的不断的、单调的重复”,“所以在货币流通中就隐藏着一种可能性:可以用其他材料做的记号或用象征来代替金属货币执行铸币的职能”,货币的表现或存在的具体形式,可获得“纯粹的象征性质”。④实际上,这种历史和逻辑的分析同时表明了,要全面的把握货币的本质,除了亚里士多德所揭示的与货币作为商品这一物质基础相连的线索外,还有货币作为社会整合的制度性存在而与社会性的规定和传承紧密相连的另一条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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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马克思:《经济学手稿1857—185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90页。
② [冰]思拉恩·埃格特森:《新制度经济学》,商务印书馆中译本,1996年版。第208页。
③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148页。
④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134、135、145、146页。
货币的存在被概念地当作一种“超现实的物”。然而,这种超现实性并不唯一地限定在某一物质上,货币对象物的具体形式究竟体现为金、银、铜还是海贝、豚牙甚或现代的纸币等等的物质形式上,首先在历史上表现为一种偶然,而这种偶然性,又强烈地透出不同文化实存的决定关系。在中国早期多民族部落群体“农工商交易之路通,而龟贝金钱刀布之币兴”的过程中,①货币的存在一方面体现在不同的实物形式上,另一方面,金虽然成为货币存在的最早形式之一,却未能成长为中国民族经济中的货币主导形式。这充分表明,符号货币本身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物理特性来告诉人们,这种货币提供什么质量的货币性服务。因此,仅从特定物质的物理性质或经济性供给的角度去理解货币的不同形式的存在,是极其片面的。由于其对文化解释的严重缺失,隐含着把对货币存在和发展的研究导向螽化的片面道路的趋向。但遗憾的是,此类论述,往往还获得了广泛的认同。这样,关于货币象征符号系统的诸多假说,主要是在经济学以外的诸多学科中层开的。
弗洛伊德从精神分析角度提出的货币象征性涵义的假说,是“黄金=粪便”的命题。这一分析视野促成了许多学者对世界民族中此类现象的关注并发掘出大量的实证资料。这些研究认为,货币起源于一种“多少有些贵重的、带有宗教性色彩或魔术般的神秘性的、能发出威力并能生出财富的物品”。②正是黄金与特定文化的连结而获得的“超现实性”,使其获得了货币的地位。也正是这一点向我们表明,不同文化和物质的差异,同样可使货币落脚于其他物质的自然形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