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规范与国际集体认同
在社会学理论中,文化(culture)主要指社会性的精神产品,如知识、信仰、艺术、道 德、风俗等。在国际政治学理论中,文化主要指个体通过互动而形成的共有知识或集体 知识,它是一种社会共有的、结构化了的知识,包括规范、惯例、风俗和制度等。以亚 历山大·温特为代表的建构主义学派对文化以及与之相关的规范、认同等概念作了明确 的界定,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出自己独特的国际政治理论。根据建构主义的研究,国际关 系中的文化是指不同国家行为体经过国家间互动、社会学习而共同拥有的国际规范、国 际制度和国际规则,它包括国际法、国际机制、国际惯例和国际共识等知识标准。换言 之,国际关系理论研究层面的文化是指社会建构的共有知识,即共有观念,这种个体之 间共有的和相互关联的观念和知识,既包括信念(belief),也包括意愿(desire)。
规范(norms)是与文化直接相关的一个概念。任何文化都具有规范的作用。作为一种社 会约定,规范也是经由社会建构的,主要包括规则、标准、法律、习惯、习俗等。因此 ,规范是一种对拥有一定身份的行为体的适当行为的集体期望和预期,它的一个主要特 征是它能够创造出行为模式。文化规范不仅是影响国家行为的因果性力量,更是建构国 家外交政策的构成性要素。主要的国际政治理论,包括新自由制度主义,都认识到规范 的重要性,但是建构主义认为规范对形塑国际关系的作用要超过新自由制度主义所认识 到的规定国家行为,并强调重新定义国家利益、建构国家身份和培育集体认同是其更深 远的影响之所在。(注:Amitav Acharya,Constructing a Security Community inSoutheast Asia:ASEAN and the
Problem of Regional Order,London:Routledge,2001 ,p.4.)
认同(identity)原本是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等学科的概念,指某社会行为体的自我 同一性和个性,是本社会行为体区别于他社会行为体的规定性,或者说是社会行为体之 所以为“我”而非“他”的规定性。(注:郭树勇:“建构主义的‘共同体和平论’” ,《欧洲》2001年第2期,第18—25页。)在建构主义那里,认同一词含有身份、特性和 认同(同一性)三方面的含义。认同的形成是社会建构的结果,是“基于他人的社会承认 之上的一种自我表象,这种自我表象的内容要和其他行为体对该行为体的再表象取得一 致性”,换言之,个体从他者的眼中获知自我的身份,身份“存在于和他者的关系之中 ”。(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 85页。)
集体认同(collective identity)是认同发展的一种高级阶段或高级形式。认同本身是 一个认知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自我和他者的界限会逐渐变得模糊起来,并在交界处产生 完全的超越。温特认为:“完全的认同是很难产生的……,但是,认同总是涉及扩展自 我的边界使其包含他者。”(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人 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87页。)认同跨越行为体的“知识”边界,从自我延伸到“他者 ”,将他者纳入自我的身份界定中,建立更为广泛的身份共同体、利益同心圆。这种跨 越是自我身份社会化的过程,其结果是属于群体的国际集体认同的出现。国际集体认同 是一个价值中立的概念,既可以表示行为体对相互间朋友身份的积极认同,也可以指对 敌对关系的消极认同,基于集体认同建造的国家间关系既可以是冲突性的,也可以是合 作性的。(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年版,第287页。)积极的认同关系使行为体在认知上把他者看作是自我的延伸。(注: 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七章。 )
在国际关系研究中,相对于政治、经济、军事而言,文化、规范与认同是较为隐性和 富有弹性的范畴。在冷战结束后以及全球化时代,文化、规范和认同在国际关系中的作 用倍受关注。从文化的维度,通过文化、知识、规范、利益、认同等概念可以推演出解 释和预测国家行为和国际关系的新的结构范式。认同理论就是在承认国际社会物质结构 的前提下,重点强调由文化传统、价值观念及行为规范构成的社会结构对国家行为的决 定性影响,并着重研究行为主体与社会结构之间的互动关系。(注:乔卫兵:“认同理 论与国家行为”,《欧洲》2001年第3期,第26—35页。)
文化、规范、认同三个概念紧密相关:文化通过构建共有观念或知识塑造国家这一国 际社会行为体的身份归属;行为体在社会实践活动即互动中明晰彼此身份特征,界定“ 自我”与“他者”,以及各自的利益,建立各种行为规范;规范不仅对行为体具有因果 性作用,更具有构成性影响,即规范不但能够因果性地规定行为体的外在行为,而且更 重要的是“构成性”地影响行为体的内在认同;规范的内化表现出行为体对可依赖性的 集体预期的回应,集体认同的深度和广度则主要取决于规范内化的程度。
国际集体认同的建构是一个不断演变的动态过程,结构变动的核心在于文化观念的变 动。温特认为,社会结构形成和存在的条件是行为体社会实践的结果:行为体之间的互 动造就了社会结构,这种互动的过程是社会结构存在的基本条件。行为体可以建构一种 结构,也可以分解这种结构,并建立另外一种结构,新的结构是由完全不同的文化观念 构成的。
构建国际集体认同的核心要素包括物质力量、文化先进性以及行为体的地区与全球意 识。虽然国际集体认同是观念性结构,但物质性因素具有观念性因素所不能取代的构成 性作用。尽管温特认为诸如国家实力等物质性因素不可化约为文化观念因素,而且它们 只有通过社会结构才对行为体的行为产生影响,(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 治的社会理论》,第24页。)但是这并不能否认社会化了的物质因素对建构国际集体认 同的价值。根据建构主义对世界和平与安全的设想,在建构和平共同体的历程中,强国 的作用主要不是依靠威慑或劝说,而是凭籍一种权威吸引力,即因政治进步、经济发展 和安全责任而产生出一种权威磁场,吸引着其它国家“心向往之”,纷纷加入由核心国 主导的共同体中。(注:参见郭树勇:“建构主义的‘共同体和平论’”,《欧洲》200 1年第2期,第18—25页。)
集体认同的性质取决于文化的先进性,即由积极文化建构的集体认同将导致积极、合 作性的国际关系;反之,将生发出消极、敌对性的国际关系。温特分析了国际社会的三 种无政府文化——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认为它们分别建构了不同的身份 关系:敌人、竞争对手和朋友。在霍布斯文化中,行为体相互敌对,任意地使用暴力以 图消灭或统治对方,杀戮和被杀是霍布斯文化下国家间关系的特征。洛克文化中行为体 的竞争对手关系使各国摆脱了你死我活的战争状态,竞争与合作构成了洛克文化国际关 系的特征。而基于朋友角色的康德文化则使行为体培育出朋友关系的身份和认同,行为 体之间的关系模式超越了竞争与合作,不仅不以对方为敌,而且将对方的利益内化为共 同体的利益,并由此建立了新的合作观念。康德文化中的合作高于洛克文化中的合作, 后一种合作是作为自助的行为体之间的竞争手段出现的,而康德文化中的合作已经进化 为行为体利益的一部分。在三种无政府文化中,康德文化是最高级的文化形态,因此康 德文化建构了不可能在其它文化中出现的友谊式的国际关系。(注:参见亚历山大·温 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6章。)
收益或利益是国家合作的目的与基础。在收益的分配问题上,若参与国只关心相对收 益,即自己所得是否多于别人所获,而不从绝对收益,即参与者都可得益的角度考虑合 作,那么国家之间形成的只能是消极的集体认同,由此架构的国家间关系则只能是没有 合作余地的零和博弈。例如,在霍布斯文化下国家间没有任何合作的可能性。只有当参 与国认为合作能使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