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中国现代文学史分期的政治学与文学
【英文标题】Politics in Different Stage of Modern Chinese Literary History
KUANG Xin-nian
School of Humanity and Social Science,Tsinghua University,Beijing 100081,Ch ina
【 作 者】旷新年
【作者简介】清华大学 人文学院,北京 100081
旷新年(1963- ),男,湖南湘乡人,清华大学中文系副教授。
【内容提要】联系社会意识形态背景对中国现代文学史中的概念、分期方法加以仔细的资料梳理和 辨析,会发现新文学史研究的大突破与社会政治密切相关。在其研究兴起的30年代,由 于社会发展变化被视为文学发展的最重要原因,使文学史分期与政治史分期重叠和接近 成为必然。新时期文学史分期的不同构想受制于新的意识形态实践并成为其表述。现实 政治框架的转换引起文学史评价标准的变化,使文学史不断重新整合。建立纯粹独立的 文学史秩序的企图,要通过政治转换实现,政治成为制约中国现代文学史的基本力量, 知识话语和政治权力构成错综复杂的关系。
【摘 要 题】文学史研究
【英文摘要】Against the background of the social ideology,a careful analysis of materi als about the concept and stage-dividing methods of modern Chinese literary history will show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breakthrough in the research of literary history and social politics.In 1930s,social change was considere d the most important cause for the literature development,which inevitably l ed to the overlap of or clos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stage-division of lit erary history and politics.Different visualization of the period division of literary history is subjected,and gives expressions to the practice of new ideology.The transformation of political framework leads to the change of ev aluation criteria on literary history,causing its new integration.The attemp t to found independent order of literary history is to be realized only thro ugh the transformation of politics.Politics is the basic force restricting m odern Chinese literary history.Knowledge discourse and political power are c omplicated interrelated.
【关 键 词】中国现代文学史/政治史/分期/评价标准/意识形态/modern Chinese literary histo ry/politics history/stage-division/evaluation criteria/ideology
【 正 文】
[中图分类号]I2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594(2002)06-0006-10
文学的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然而,同时又受到政治、经济等其他社会因素的有形与 无形的制约。50年代,陆侃如、冯沅君在《关于中国文学史分期问题的商榷》中提出了 文学史分期的“文学标准”与“历史标准”:“没有人否认文学有它自己的发展过程与 发展规律,所以文学史的分期首先应该以文学本身演变情况为标准,这是没有问题的。 ”同时指出“认为文学史的现象仅仅受制于文学发展本身的规律,企图把文学的发展看 成为孤立的东西,那是反科学的。”[1]中国现代文学史的分期比如“抗战文学”、“ 文革文学”和“新时期文学”这些名称明显地带着政治的痕迹;然而,这种抱怨也并不 仅仅来自于中国现代文学史的研究中。乌·韦斯坦因同样抱怨:“近百年来大多数重要 的文学运动的名称极少是从文学本身来的。”[2]不仅如此,中国现代文学史的分期往 往潜伏着甚至直接反映了政治意识形态的规划。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曾经奠定了 中国现代文学史的解释结构。“新时期”伊始,既成的文学史的解释结构受到了明显的 挑战。由“文学回到自身”和“把文学史还给文学”最终形成了“重写文学史”的激流 。
洪子诚说:“在谈到20世纪的中国文学时,我们首先会遇到‘新文学’、‘现代文学 ’、‘当代文学’等概念。这些概念及分期方法,在80年代中期以来受到许多的质疑和 批评。另一些以‘整体地’把握这个世纪中国文学的概念(或视角),如‘20世纪中国文 学’,‘晚清以来的中国文学’,‘近百年中国文学’等,被陆续提出,并好像被越来 越多的人所接受。许多以这些概念、提法命名的文学史、作品选、研究丛书,已经或将 要问世。这似乎在表明一种信息:‘新文学’、‘现代文学’、‘当代文学’等概念, 以及其标示的分期方法,将会很快成为历史的陈迹……为着‘展开更大的历史段的文学 史研究’,从一种新的文学史理念出发,建构新的体系,更换概念,改变分期方法,这 些都很必要。但是,对于原来的概念、分期方法等加以审察,分析它们出现和被使用的 状况和方式,从中揭示这一切所蕴含的文学史理念和‘意识形态’背景,也是一项并非 不重要的工作。”他从“当代文学”这一概念的探讨出发,说明了由于政治意识形态的 不断转变而发生的文学史哗变以及概念内涵的转换。“‘当代文学’概念的内涵,在它 产生的过程中,就一直有着不同的理解。但在文学‘一体化’时期,另外的理解不可能 获得合法的地位。不过,在‘文革’中,文学的激进力量显然并不强调1949年作为重要 的文学分期的界线。在他们看来,‘十七年’是‘文艺黑线专政’,无产阶级文艺的‘ 新纪元’,是从‘京剧革命’才开始的。江青他们还来不及布置‘真正的无产阶级文学 史’(或‘新纪元文学史’)的编写,但在有关的文章中,已明确提出了他们的文学史( 文艺史)观。他们很可能把‘京剧革命’发生的1965年,作为文学史分期的界限,把196 5年以后的文学,称为‘当代文学’(当然,更大的可能是另换一个名称)……‘文革’ 后,人们的用以判断社会和文学的标准也遂四分五裂。因此尽管‘现代文学’、‘当代 文学’的概念还在使用,使用者赋予的含义,相互距离却越来越远。这种变化也有一些 共同点,这就是在文学史理念和评价体系的更新的情况下,重新构造文学史的‘序列’ ,特别是显露过去被压抑、被遮蔽的那些部分。40年代后期那些在‘当代文学’生成过 程中被疏漏和清除的文学现象、作家作品(张爱玲、钱钟书、路翎、师陀的小说,冯至 、穆旦的诗,胡风等的理论……)被挖掘出来,放置在‘主流’位置上。‘现代文学’ 与‘当代文学’的等级也颠倒了过来;‘现代文学’不再是‘当代文学’的学科规范、 评价标准,成为统领20世纪文学的线索(这为20世纪中国文学和‘重写文学史’的命题 所包含)。‘现代文学’概念的涵义,也发生了‘颠倒’性的变化。在写于60年代的《 中国现代文学史》(唐tāo@①主编)中,‘现代文学’是对文学现象作阶级性的‘多 层等级’划分、排除后所建立的文学秩序。而在80年代,‘现代文学’在一些人那里, 成了单纯的‘时间概念’,或者,成为包罗万象的口袋:除新文学之外,‘尚有以鸳鸯 蝴蝶派为主要特征的旧派文学,有言情、侦探、武侠之类的旧通俗文学,有新旧派人士 所作的格律诗词,还有少数民族地区流传的口头文学,台湾香港地区的文学以及海外华 人创作的文学’,还应该装入作为‘五四新文学逆流的三民主义、民族主义文学、沦陷 时期的汉奸文学,“四人帮”横行时期的阴谋文学等等’。”[3]
徐源的《对中国现代文学的孕育、诞生、转化的初步探讨》是较早对现代文学的起讫 和分期提出疑问的:“中国现代文学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端的,这似乎是不成问题的问 题。其实不然。”他指出,江苏人民出版社1979年出版的北京大学等九所院校编著的《 中国现代文学史》,在阐述现代文学的开端时说:“以一九一九年‘五四’运动为开端 ,到一九四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段文学史,习称中国现代文学史。”又说:“ ‘五四’新文化运动和文学革命是中国现代文学史的伟大开端。”“文学革命是‘五四 ’新文化运动的重要方面,是我国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文学运动的开端。”[4]在同一本 著作中,现代文学的开端就有1915年、1917年、1919年三个时间。邢铁华在《中国现代 文学史研究述评》中指出,中国现代文学史从它的起始的时间到它的分期都存在着问题 ,作为一门学科仍然是不成熟的。他说,中国现代文学史“是根据社会形态的演进把文 学发展的阶段区别为近代和现代,还是把文学自身形态的演进作为区别近代和现代的标 准,抑或是二者兼顾;由于标准不一,因之就产生了分歧”。[5]
哈若蕙在《现代文学历史分期之我见》中指出:“现代文学的历史分期需要确立一个 什么原则为划分标准,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巡视以往的文学史分期,不外是以政治事 件划分(即文学史的分期完全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史的分期所代替)及以政治标准为依 据、兼顾文学标准这两类。显然,如何理解文学史的历史分期,牵涉到文学观念问题。 ”“作为文学史,其发展和演变无疑与社会革命的推进有密切的联系,但并不完全等同 ,而有其自身的规律。因此,不能将文学视为图解民族史或社会史的文献。”[6]由于 新的文学史视角的确立,因此对于现代文学史的发端和分期产生了新的看法。周音指出 :“在我们中国,所谓现代文学就是指一九一九年‘五四’运动到一九四九年第一次文 代会召开,这三十年间的文学。这种提法是根据中国革命历史阶段划分而来的。”他提 出“中国现代文学的发端年代应在一九一七年。”[7]
美国学者韦勒克、沃伦在他们所合著的《文学理论》中指出:“大多数文学史是依据 政治变化进行分期的。这样文学就被认为是完全由一个国家的政治或社会革命所决定。 如何分期的问题也交给了政治和社会史学家去做,他们的分期方法通常总是毫无疑问地 被采用。”[8]他们说:“不应该把文学视为仅仅是人类政治、社会或甚至是理智发展 史的消极反映或摹本。因此,文学分期应该纯粹按照文学的标准来制定。”“如果这样 划分的结果和政治、社会以及理智的历史学家们的划分结果正好一致的话,是不会有人 反对的。但是,我们的出发点必须是作为文学的文学史发展。这样,分期就只是一个文 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