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市各级各部门积极宣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通过健全工作机构,强化政策扶持,加强指导协调,狠抓规范运作,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呈现了蓬勃发展的态势,逐步成为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的主要形式和助农持续增产增收、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市农民专合组织建设目前仍然存在诸多制约因素。这里,笔者拟经过现状剖析,探讨进一步发展农民专合组织的对策措施。
一、发展现状
(一)概况
截止目前,全市各类农民专合组织864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203个,比年初增加38个;市级重点专合组织228个;入会入社成员25.2万个,比年初新增2000多个;带动农民129万户,比年初增加2万多户;成员出资总额达到1.8亿元,比年初增加2500万元;总资产13799万元,所有者权益14282万元;拥有无公害、绿色认证等农产品知名品牌50余个;去年实现农产品加工经营收入52.2亿元,汇总盈余8514万元。
(二)主要特点
2007年7月以前,**市农民专合组织以协会为主,主要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属于社团组织范畴,大多数运作松散,成员利益联结不紧密。2007年7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后,各地按照“县以上组建涉农行业协会,镇乡村组建专业合作社,对原有专合组织进行规范,符合条件的到工商部门重新登记注册”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农民专合组织建设和规范工作,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建数量大幅度增加,成为农民专合组织的主体形式。这些农民专合组织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利益联结更加紧密。据调查,全市农民专合组织在产品销售、物资供应、技术服务等方面实行统一的约占70%,去年为成员返利1100余万元。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引进技术的桥梁,传播科技的课堂,指导生产的顾问,拓展市场的红娘”。
——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建设取得成效。各类农民专合组织通过制定和实施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确保产品质量与安全,注重开展商标注册、无公害产品和绿色食品认证,以标准化生产促品牌化建设。目前已培植标准化基地126个,注册商标18个,获得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等质量认证8个。
——举办力量趋于多元化。各级农办、农业、供销社、畜牧、农机等涉农部门,发挥自身优势,积极转变职能,成为领办各类农民专合组织的主力军。全市供销社已建成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56个、农村综合服务社6个、行业协会105个,超过全市农民专合组织总量的三分之一。各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走“公司+专合组织+农户(基地)”的贸工农一体化路子,吸收种、养大户加入,直接牵头兴办专合组织;农村专业大户、技术能手和农产品经纪人,凭借自己的技术、市场渠道、信息等优势,吸收农民社员加入,领办各类专合组织;农村部份党支部,为了带领农民致富,采取“支部+专合组织+农户”的模式,牵头举办专合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