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公路工程;地质灾害;防治
1 公路工程中常见地质灾害概述
①滑坡:主要在斜坡上的岩体由于某种原因在重力的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向下滑动的现象。这种地质灾害在公路工程中容易出现,比较容易产生,主要是因为其地质原因形成的。②崩塌:发生在较陡的斜坡上的岩土体在重力的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崩落、滚动堆积在坡脚的地质现象。如果在公路中出现崩塌,其实是很难处理的,会造成人员伤亡。③地面塌陷是在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的自然现象。主要是由外在原因造成的,并不能减轻其对公路造成的伤害,而且其伤害较大。④泥石流在山区特有的一种自然现象。它是由于降水而形成的一种带大量泥沙、石块等固体物质条件的特殊洪流。主要在中游沟身长不对称,参差不齐;沟槽中构成跌水;形成多级阶地等。也是公路常见的地质灾害之一。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主要是由于采掘矿产资源不规范,预留矿柱少,造成采空坍塌,山体开裂,继而发生滑坡。
2 公路工程中常见地质灾害的分析
公路的地质灾害有很多,影响也较大,在公路工程中长借助简单的测量工具、仪器装置和量测方法,监测灾害体、房屋或构筑物裂缝位移变化的监测方法。一般常用监测方法主要有:埋桩法。埋桩法在地质灾害来临的时候,最适合进行对地质的观测。埋桩法适合对崩塌、滑坡体上发生的裂缝进行观测。在斜坡上横跨裂缝两侧埋桩,用钢卷尺测量桩之间的距离,可以了解滑坡变形滑动过程。对于土体裂缝,埋桩不能离裂缝太近。此方法便于测试地质灾害的来临。埋钉法。在建筑物裂缝两侧各钉一颗钉子,通过测量两侧两颗钉子之间的距离变化来判断滑坡的变形滑动。这种方法对于临灾前兆的判断是非常有效的。上漆法。在建筑物裂缝的两侧用油漆各画上一道标记,与埋钉法原理是相同的,通过测量两侧标记之间的距离来判断裂缝是否存在扩大。贴片法。横跨建筑物裂缝粘贴水泥砂浆片或纸片,如果砂浆片或纸片被拉断,说明滑坡发生了明显变形,须严加防范。与上面三种方法相比,这种方法不能获得具体数据,但是,可以非常直接地判断滑坡的突然变化情况。在地质灾害来临的时候,我们常用以上方法来进行测试,来预防地质灾害的来临。
崩塌、滑坡防治的基本方法主要是各种加固工程如支档、锚固、减载、固化等,并附以各种排水(地表排水、地下排水)工程,其简易防治方法是用粘土填充滑坡体上的裂缝或修地表排水渠。泥石流灾害防治的基本方法是工程设计和施工中要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避免地表水入渗,对已有塌陷坑进行填堵处理,防止地表水注入。因为消除和减轻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危害 滑坡的发生常和水的作用有密切的关系,水的作用,往往是引起滑坡的主要因素,因此,消除和减轻水对边坡的危害尤其重要,其目的是:降低孔隙水压力和动水压力,防止岩土体的软化及溶蚀分解,消除或减小水的冲刷和浪击作用。应建立危险性评估:通过各种危险性要素体现,分为历史灾害危险性和潜在灾害危险性。根据历史经验来进行判断。灾害危险性是指已经发生的地质灾害的活动程度,根据灾害活动强度或规模、灾害活动频次、灾害分布密度、灾害危害强度。根据以上的活动来进行预测,降低其危险性。 3 对公路工程中常见地质灾害的防治
高速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及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①施工材料不规范、进度管理不科学、制度不完善。在我国公路建设存在施工材料不规范等许多问题,在很多高速公路使用的碎石仍然是(特别在赶工期时)从多个不同的小沙石场收集来的,很不规范。需多公路的建设因质量问题高速公路出现路基路面的早期损坏,使高速公路达不到其应有使用性能。那些碎石往往是适应房屋及其他建筑方面的需要或一般等级公路需要,用在高速公路上会产生潜在质量隐患。因为其偷工减料,质量根本没法保证。赶进度,搞献礼,粗制滥造;或是层层承包,克扣经费,偷工减料,没有合理工期。导致工期进度缓慢,质量不能保证等一些原因的出现。②缺乏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意识是安全隐患的关键,许多灾害都来自于安全意识的缺乏。而当前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教育方式非常单一,并没有形成立体交叉的安全生产教育渠道。导致许多人的生产意识下降,生产能力低。③监督机构落实不完善。全生产机构制度不健全已成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的一个弱点,许多地方无法形成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也无法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效的组织保障。导致安全生产降低。如何对自然灾害进行防治是现在我们所要做的,主要是将公路的地质灾害的几率降到最低。首先,先要将建立完善的预警系统。工程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应加强对公路边坡及后山斜坡的巡查和监测。可采取悬挂“警示牌”、布置监控等措施,作一定程度的预警预报。对即将到来的灾害,要有完善的措施,对待即将到来的灾害。其次,对即将到来的灾害,要有有效的措施,来进行预防。“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根据天气以及即将到来的强对流天气的规律和活动强度,应严禁乱砍滥伐、乱采乱挖、乱堆乱倒等不良行为;多种植树木,降低地质灾害的侵袭。最后,对即将实施的公路,我们要建立有效的系统,在施工过程中,要根据施工的地形,充分的考虑其施工地形中愿意出现的地质灾害,最大可能的降低其危害性。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以免地质灾害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