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要点
(1)作者介绍
巴金(1904.11.25—?)原名李尧棠,字芾甘,(出自《诗经》中的《召南·甘棠》“蔽芾甘棠”)祖籍浙江嘉兴,生于四川成都一个官宦家庭。五四运动中接受民主主义和无政府主义思潮。先后留学法国、日本,创作颇丰。第一部中篇小说《灭亡》,“爱情三部曲”《雾》、《雨》、《电》。“激流三部曲”《家》、《春》、《秋》,其中《家》是作者的代表作,也是我国现代文学史上最卓越的作品之一。“抗战三部曲”《火》(因此书分为三册)。“人间三部曲”(评论者的总结)《憩园》、《第四病室》、《寒夜》。1949年出席第一次全国文代会,当选文联常委。1950年担任上海市文联副主席。曾两次赴朝鲜前线访问,辑有《生活在英雄们中间》、《保卫和平的人们》两本散文通讯集。1960年当选中国文联副主席和中国作协副主席。“文革”中,遭到了残酷的迫害。1978年起,在香港《大公报》连载散文《随想录》。由他倡议,1985年建立了中国现代文学馆。他的著作被译为多种文字。1982年至1985年相继获得意大利但丁国际荣誉奖、法国荣誉勋章和香港中文大学荣誉文学博士、美国文学艺术研究院名誉院士称号。任中国作家协会主席、全国文联副主席。
2、我国现代文学史上最卓越的作品之一《家》
巴金写《家》时只有二十八岁,描写高氏官僚地主家庭在“五四”后的日趋没落。通过一个家庭的分崩离析,深刻地反映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全面崩溃的现实和趋向。作品中共写了三类人:烂掉的吃人者,被吃者,走掉的优秀分子。“激流”这两个字,颇能表达五四运动前后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作者抓住了那个变革时代的焦点,抓住在变革中旧和新的人物典型,同时用一连串的典型冲突事件,表达了变革“激流”的澎湃。《家》是激流年代的一首长歌。《家》的角色、情节、主题三者的配搭甚是匀称、和谐。《家》是为纪念他大哥写的,充满人情味、生活味。《家》满溢着纯洁的青春气息,巴金一九五一年在《家》的《后记》最后一行写道:“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鼓舞我的源泉。”《家》中包含了作者的爱憎,巴金在一九三一年四月写的《激流》总序的短短千字中,将具有同样意思的话重复了三次:(1):“这里面有爱,有恨,”(2)“我有我的爱,有我的恨,”(3)“……可以看见那一股由爱与恨,欢乐与受苦交织的激流……”。
3、《灯》的写作背景
写于光明与黑暗、正义与邪恶决战的抗日战争的关键时刻。
1942年,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日本侵略者一方面气焰嚣张,似乎无坚不摧,一方面因战线太长而疲于奔命,处处受中国人民的打击。日本采用软硬兼施的手段威逼利诱中国有关的抗日力量,国、共、日、汪构成十分复杂的关系。中国的抗日前途在许多人看来,云山雾罩,扑朔迷离。作者目睹了祖国和人民的灾难,心情十分沉痛。带着苦闷而又不甘沉沦的思想,巴金写下了散文《灯》。
二、能力训练
1、下列字形与注音完全正确的一项是( )
A、恶梦 窒闷(zhì) 袭(xī)击 辨别
B、喧闹 渲染(xuān) 殉(xùn)情 辩论
C、梦寐以求 泅水(qiú) 溺爱 回溯(sù)
D、息灯 泥泞 颤(zhàn)抖 颤(zhàn)栗
2、找出作者情绪变化的词语,体会变化的原因。
3、作者写了哪些灯?这些灯分别是从哪些角度写的?它们的共同特点是什么?
4、在文章中灯有哪些象征意义?
附参考答案及简析:
1、C(A噩梦,“袭”应为二声 B“渲”应为四声D“息”应为“熄”,“颤抖”的“颤”发音应为chàn)
2、文章中表现作者感情的变化词语有第一段的“窒闷”,第七段的“安定”、“畅快”,第十三段的“微笑”。探究感情变化的原因,可以看出因噩梦而窒闷,因灯光的安慰、鼓舞而感到“安定”、“畅快”,因有了信心而微笑。
3、作者分别从现实、回忆、联想三个角度写了平房的灯、风雪之路的灯、孤寂的海上的灯塔、哈里希岛的姐姐为弟弟点的长夜孤灯、女教士希洛为情人点的火炬、救人的灯光、陌生人家桌上的油灯、山那边的灯。这些灯的共同特点就是自己虽然微小,但却在他人最需要时有意无意地与人恩惠。
4、在文章中灯的象征意义在逐步加深:平房的灯,扫淡眼前的黑暗,给行路人以光明和温暖;风雪之路的灯,鼓舞我这个异乡人前行;孤寂的海上灯塔给所有经过的船指路;哈里希岛的姐姐为弟弟点的长夜孤灯,在体现出可贵的亲情,惠及邻人;女教士希洛为情人点的火炬,象征着爱情;救人的灯光、陌生人家桌上的油灯扩展到人与人之间的爱。从以上分析可以明确灯象征了光明、温暖、力量、与爱。文章中作者写了三种爱,即亲人之爱,恋人之爱和普通的人与人的爱。这些可以使人精神愉悦,力量大增,甚至可以使求死的人变成热爱生命的积极的人。结合1942年的历史背景,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对着山那边微笑”是因为他体味到只要人民心中有对光明和温暖的向往,团结一致就能走出迷惘和困境。
趣 味
高二(5) 陈又畅
听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个国王,他可以轻而易举地得到任何他想要的东西,却一点也不快乐,因为所有东西来得过于简单,失去了一种寻找、追求的乐趣,一种独特的生活乐趣。
小时候,很少有零食可吃。一次,妈妈带回一小包榛子,一粒粒被坚硬的厚厚的果壳包裹着的榛子。为了吃到榛子,我翻箱倒柜地找钳子,然后小心翼翼地把榛子放近钳嘴里,再用尽全身力气使劲地夹,随着清脆的“叭”地一声,一颗米粒那么大的榛子蹦了出来。我品尝着辛苦得来的榛子,只觉得嘴里漾满了丝丝的香甜滋味,令我至今难以忘怀。
长大了,榛子的制作也越来越精细,一粒粒榛子上都被开了一道小缝,这样,我只要稍微用劲一掰,就能品尝到美味的榛子了。可不知为什么,嘴里却没了小时候那种特别的香甜。但当我揉着被榛子弄痛的手时,仍然觉得榛子是不可多得的美味。
今年暑假,从美国回来的舅舅特意给我带来一包榛子,看着一粒粒大而饱满的、已经包过皮的榛子,我迫不及待地抓了一大把塞进嘴里,可榛子似乎并不像我想像的那样香甜,甚至还没有从前的好吃。我突然意识到,也许那独特的丝丝香甜并不完全来自榛子本身,而是蕴藏在那厚而坚硬的壳中,只有我亲手打开那坚硬的壳,芳香才会四漾……
虽然这只是一件小事,但生活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太容易得到的再好也缺少那一份独特的趣味,一种被苦味包裹着的甜——这正是辛苦的付出赐予我们的生活情趣。
[评语]这是一篇45分钟的限时命题作文,时间虽短,作者却从小事入手,在淡淡的叙述中写出了她对生活的体味,非常难得。作者对事件的叙述及有层次,初尝榛子“只觉得嘴里漾满了丝丝的香甜滋味,令我至今难以忘怀”。再尝榛子“仍然觉得榛子是不可多得的美味”。最后吃榛子竟然觉得“没有从前的好吃”。从而水到渠成的得出结论。若论不足,此文略显单薄,也可能是时间仓促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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